• 关键字:
  • 栏 目:
  • 高级搜索
您是第位访客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发布 > 相关制度
关于印发市委宣传部等部门《关于在全市设立新闻发言人规范新闻发布制度的意见》的通知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0-06-07 15:19:14 打印 字号: | |
  各市(县)区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市各人民团体,市各直属单位: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委宣传部、市委对外宣传办公室、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关于在全市设立新闻发言人规范新闻发布制度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开展此项工作。

              中共无锡市委办公室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5年1月11日

关于在全市设立新闻发言人

规范新闻发布制度的意见

为了及时、准确、全面地传达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工作部署和政策措施,宣传我市各方面的建设成就,主动掌握突发事件的舆论先导权,正确引导国内外舆论,根据省委、省政府办公厅苏办[2004]77号文件精神,现就在全市设立新闻发言人,规范新闻发布制度,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以正确舆论导向为根本出发点,以强化对外宣传为重点,坚持团结、稳定、鼓劲和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遵循国际新闻惯例和通行的新闻法则,以创新的精神,营造公开透明的信息环境,在全市范围内逐步建立组织健全、职责分明、管理集中、运转高效的新闻发布制度,确保新闻发布工作主动、准确、及时、权威,引导舆论,树立和维护无锡在国内外的良好形象,为我市落实科学发展观,争创全省“两个率先”先导区、示范区,建设和谐宜人的新无锡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工作内容

1、设立新闻发言人的主要部门为:市委各部委办、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工青妇等人民团体、直属企业和高校等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参照设立新闻发言人。

2、新闻发言人应当具坚定的政治立场,较高的思想理论水平,熟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熟悉本市、本地区、本部门的情况及相关业务,具有较强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为保证新闻发布的权威性,各部门、各单位的新闻发言人一般应由一名负责同志担任。

3、新闻发言人负责确定本地区、本部门新闻发布的内容,向媒体通报可公开的信息,负责审阅新闻稿件,接受记者采访。

4、设立新闻发言人的部门,应同时在本单位配备一名联络员,协助新闻发言人工作。联络员应与市委对外宣传办公室、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保持经常性联系,与新闻媒体保持经常性沟通。各部门和各单位的新闻发言人和联络员,须报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备案。

三、工作制度

1、各部门设立新闻发言人,要与建立和逐步完善新闻发布制度相配套。要制定新闻发布的审批方案、来访记者接待方案、突发事件新闻报道的应急方案等制度。

2、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的“无锡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原则上每月举办一次,必要时可临时举行新闻发布会。每次新闻发布会时间为一个小时左右,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或缩短。发布内容涉及各部门和单位的,应提前自行准备供新闻发布的相关稿件,并根据记者可能关心的问题准备相应的答问口径。

3、市政府新闻发布会的主要内容: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全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新成就和新举措;重大突发事件;社会敏感问题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等。各部门和单位的新闻发布内容,必须符合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符合法律法规,符合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内容真实,事实准确,文字精练,表达清楚。凡涉及下列情况的不得发布:违背宪法和法律、法规及社会道德规范的;与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相抵触的;涉及党、国家和军队机密的;虚假不实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等。

四、审批管理

1、新闻发布会由市委宣传部和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统一管理。市各部委办局和各区一律使用无锡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这一平台对外发布新闻,各市(县)也可以借助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平台。市有关部门和各地区举行新闻发布会,一般应提前一周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可以根据需要,邀请有关部门新闻发言人举行新闻发布会。各单位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召开新闻发布会或组织类似发布活动,本市新闻媒体不得派记者参加。

2、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发布的新闻内容由四套班子的秘书长核准确定。重大突发事件和重大灾难、灾害的新闻发布,由市委宣传部和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统一协调,新闻稿由涉及部门和地区负责提供初稿,经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审核并报请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同意后,由所涉部门和地区的新闻发言人统一向记者发布。

3、凡需邀请境外记者参加的新闻发布会,应提前一个月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有关境外记者的邀请工作,按原有的分工,分别由市外办、市台办、市政府新闻办公室负责。市政府新闻办公室负责组织新闻发布会。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擅自邀请和接受境外媒体采访。市政府新闻办公室负责组织本市在异地召开的新闻发布会。

五、工作要求

1、市各部委办局、各市(县)区要高度重视设立新闻发言人,建立新闻发布制度的工作,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对外宣传,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抓紧落实建立健全制度,充分发掘新闻资源,多组织以展现成就、服务群众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

2、设立新闻发言人、规范新闻发布制度的工作,由市委宣传部统一协调落实。无锡市新闻发言人及新闻发布制度于2005年1月正式实行。市各部委办局、各市(县)区负责确定本单位新闻发言人和联络人,并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于2005年2月底前将有关情况报市委对外宣传办公室、市政府新闻办公室。

3、市政府新闻办公室要加强与市各部委办局和各市(县)区新闻发言人的联系,建立新闻发言人网络,通过举办培训班、参加新闻单位座谈会及新闻记者见面会等形式加强与新闻界的沟通与联络,帮助各单位新闻发言人更好地开展工作。

         

                            中 共 无 锡 市 委 宣 传 部

                            中共无锡市委对外宣传办公室

                             无锡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2005年1月11日
责任编辑: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