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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无锡:司法之笔擘画劳资“同心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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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2-09-06 10:45:55 打印 字号: | |

无锡:司法之笔擘画劳资“同心圆”

朱旻 何薇 许晓倩

   近年来,江苏省无锡市两级法院受理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持续高位运行。2021年,无锡法院审结劳动争议案件5308件,同比上升17.59%。今年1月至7月,全市法院新收劳动争议案件3094件,创下历史新高。

   衡平劳资关系、防范用工风险、优化人才环境……在疫情反复和案件“井喷”的双重压力下,无锡法院进行了一系列探索与努力,大量劳动争议、欠薪纠纷得到稳妥化解,有力保障了无锡地区企业用工稳定、经济活力旺盛,保障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协调化解助企业困境中“破局”

   结束了收购洽谈,老张总算看到了一线曙光。

   两年前,老张管理的公司已经开始走下坡路,碰上疫情,更是雪上加霜。2021年9月,因不堪长期亏损,公司开始拖延员工工资,并于年底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理由是“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都是跟了自己多年的老员工,要不是公司实在没效益了,真的不愿意走这一步。”回想去年冬天,老张红了双眼。

   2022年1月6日,锡山区仲裁委收到了老张公司13名员工的仲裁申请,要求公司支付劳动报酬及赔偿金,共计80万元。

   仲裁委在仲裁阶段促成7个争议较小的案件达成了和解协议,因涉及劳动者较多,仲裁委与锡山区人民法院取得联系,希望通过研判商讨,共同化解纠纷。

   锡山区法院民一庭法官邓方媛了解情况后,立即打通了公司代理人的电话,并得到了“愿意积极配合处理劳动纠纷”的承诺。

   “我们了解到,当时正好有其他公司表示愿意收购该公司,一旦收购成功,公司面临的债务难题就能得到解决,这为化解该案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契机。”邓方媛团队随后多次召集用人单位和员工代表进行会谈,反复协商计算工资、佣金、奖金等数额,稳定双方预期。同时,召集调解员对疫情形势和劳资矛盾进行分析,在调解时引导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相互理解。

   进入审理程序后,法官团队指导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填写要素表,有效固定案件基本事实,使案件争议焦点一目了然;庭后,再根据不同当事人的岗位情况和各自诉求进行调解。

   经过几个月的努力,原被告双方终于达成了一致意见。5月底,该公司被成功收购,目前处于良性运营阶段。

   疫情之下,各行各业都很艰难。在经营跌至冰点的日子里,企业的不同做法上演着世间百态。有些企业尽管经营困难,但是在努力破局。

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杨志钢介绍了另外一起案件。上海某工程公司遭遇开发商拖欠工程款,判决之后仍不履行,为了给农民工发工资,公司负责人邓某不惜高息借款。江阴市人民法院十分关注该案,调解中多次联系双方代理人交换意见,并协调双方代理人到庭进行和解,最终帮助邓某顺利拿到了被拖欠的1017万元工程款,100余名民工的工资发放到位。

   资金及时注入,人员原地坚守,也让这家企业渡过难关,实现了全面复工。

   “虽然疫情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企业善待员工,员工也会善待企业。法院在审理时要兼顾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保障企业健康发展,通过‘双保护’,争取变‘两难’为‘双赢’。” 杨志钢说。

   面对新情况新问题,无锡法院开展“法企同行”“千名法官进网格”“送法进企业解难题促发展”等活动,法官们主动融入基层,推动矛盾化解关口前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劳动争议。

   新吴区人民法院将劳动争议调解室设在了当地商会,提供“家门口”的解纷服务;梁溪区人民法院联合相关部门协同设立“梁溪区总工会驻梁溪区人民法院职工法律援助站”,自2020年以来调解案件700余起……这些举措稳定了劳动者队伍,有力缓解了企业的“劳资烦扰”。

规范管理激励灵活用工新模式

   2021年11月25日,在无锡中院第十五法庭,劳动争议庭法官张亚静现场宣判一起欠薪纠纷案,要求涉案酒店按期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差额。

   “酒店因疫情停业3个月,钱没赚到,还得付员工工资。”老板陈女士委屈地走出法庭。

   留心到陈女士的表情,在陈女士临走时,张亚静特意对她说:“给您一份企业用工法律风险提示,里面涵盖了各种用工管理问题,请您回去多了解了解。”

   在给陈女士的这份 “用工法律风险清单”上,张亚静着重标注了第25条:企业因疫情原因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计算。

   “疫情期间易发生欠薪案件,如果能及时将该风险点告知企业,能很大程度上避免此类案件的发生和再发生。”张亚静说。

   据了解,2020年疫情暴发以来,无锡法院先后近百次向辖区500余家企业发送了《企业用工法律风险提示》。

   张亚静介绍,由无锡中院制作的《企业用工法律风险提示》涵盖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履行与变更、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等内容,“因疫情防控措施导致劳动者无法按时返岗,是否算旷工”“疫情期间如何依法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等社会关注的涉疫情劳动关系问题在提示中都有体现。

   无锡中院还配套制作了《企业用工管理指引手册》《疫情防控期间劳动争议纠纷相关问题政策梳理》《劳动争议典型案例宣传手册》等,帮助用人单位依法用工、化解劳资矛盾解决纠纷。

   疫情对企业用工带来了极大的不便,这种情况下,企业间依靠相互借用员工缓解用工紧张、节约用工成本,由此衍生出“共享员工”这一新型用工模式。

   “共享员工”这一新兴模式很快被无锡地区不少企业推崇效仿,“这一模式中,工伤责任单位如何认定?员工与新单位发生矛盾时该如何处理呢?”无锡法院法官深入企业走访时,了解到一些企业正为“共享员工”带来的法律风险和难题犯愁,便迅速进行了针对性的研究,制定出防范“共享员工”新模式法律风险的4条建议提示,建议包括:借出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借出员工,借出单位需承担向员工支付工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法定义务等,帮助企业预防和化解了经营风险。

   目前在无锡地区,云海肴、探鱼等餐饮企业,以及网约车、外卖员、手艺工人等达成了“共享员工”合作。无锡健鼎电子公司也通过这种方式缓解了因疫情带来的用工难题。

   谈到无锡法院的司法作为,中国民营经济国际合作商会会长,红豆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局主席周海江表示,疫情之下,法官主动服务企业,体现了司法的能动性,良法善治更能体现司法的智慧和关怀。

力践人才和科技型企业权益“平衡保护”

   盛夏时节的官林,到处都是工人们忙碌的身影,一排排线缆在货车上整齐地排列着,准备运往全国各地。宜兴市官林镇是国内最大的电线电缆产业集群,拥有线缆行业技术工人7000余人,2021年产值超670亿元。

   宜兴电线电缆企业联合会会长宗国平介绍,宜兴市人民法院官林人民法庭为他们“量身”打造了企业用工管理制度,“企业的技术人才一个也没有流失。”

   人才是企业持续发展的血脉。常态化疫情防控下,规范企业用工管理,让技术技能型人才留得住、用得好,安心科技创新发展,对于高质量发展中的经济社会,寻找问题的解决之道迫在眉睫。

   今年3月,无锡中院牵头推动的“深化科技型企业劳动人事争议调裁审一体化”项目获省两办立项。

   5月,无锡中院联合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发布《关于深化科技型企业劳动人事争议“调裁审一体化”工作积极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推出18条举措,建立健全符合科技型企业人事争议特点的纠纷预防化解机制。

   《意见》出台不久,惠山区法院驻惠山区φ+国际人才社区科技型企业劳动争议巡回审判点正式成立。平台集调解、仲裁、审判“三位一体”,是专门为科技型企业打造的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平台。

   “不同于一般的劳资纠纷涉及金额小、影响可控,科技型企业劳动人事争议,此类纠纷涉及高级管理人员和企业核心技术,处理不妥对双方当事人来说可能会‘伤筋动骨’。”无锡中院劳动争议庭法官姜丽丽谈道,为此,《意见》特别强调全流程贯穿协商、调解,最大程度钝化矛盾。

   无锡著名民营企业小天鹅电器有限公司力克疫情影响,今年上半年实现了利润稳中有增,上升势头明显。该公司法务负责人余辉感触很深:“这与法院和劳动部门的联合保护密不可分。当前,公司的用工模式规范合理,人才流失率也比较低。”

   疫情期间,无锡法院联合劳动监察队、仲裁院等部门,多次走访小天鹅公司,为企业管理层现场指导竞业限制、降职降薪、工作地点变更等问题处置,预先向企业告知复工复产中可能面临的法律问题,帮助他们有效防范了人才和技术流失。

   努力对高层次人才和科技型企业权益进行平衡保护,在太湖之畔,法治助力,无锡这片人才沃土,正吸引着无数“千里马”竞相奔腾。

 

释放司法善意 妥处劳动争议

朱旻 何薇

访谈对象: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钱斌

法周刊:疫情冲击之下,无锡法院在衡平劳资关系时坚持哪些理念?

钱斌:劳资问题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核心问题,双方的利益衡平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所在。在全国疫情多点散发、多轮反复,企业受挫,劳资矛盾逐步凸显的形势下,法院既要依法行使审判执行权,又要把握好方式的灵活性,公正、智慧、善意司法,让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同心抗疫的同时,也能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

   一是强调劳企“双保护”。考虑到疫情对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及劳动者正常工作带来的重大影响,尤其是一些抗风险能力较弱的中小微企业,开工难、用工难、资金难使得他们举步维艰,劳动者方面也面临着待岗、失业、收入减少等风险,故在审理涉疫情劳动争议案件时,我们坚持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维护企业健康发展并重的理念,既依法加强保护劳动者,特别是受疫情及相应防控措施影响的劳动者合法权益,又须依法采取有力措施服务和保障好企业用工,助推复产复工。

   二是强调“和为贵、调为先”。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从来都是利益共同体,面对疫情的冲击,斗则两败俱伤,和则互利共赢,对簿公堂极易引发群体性纠纷,酿成社会不稳定因素。因此,在处理此类纠纷时要善用多元调解,深度挖掘背后的“共赢空间”,适当让渡部分权益,稳定双方利益预期,引导企业和员工团结一致、共渡难关,以平和的方式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是坚持善意文明执行。我们找准劳资双方利益平衡点,在依法保障胜诉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避免过度执行。尤其在疫情防控的大背景下,灵活采取查封措施,对能“活封”的财产,尽量不“死封”,允许企业边经营边抵薪。此外,放水养鱼、执行和解等方式也能让企业“喘口气”,有助于劳动者权益兑现。

法周刊:无锡法院在处理涉疫劳资纠纷中,积累了哪些有益经验?

钱斌:疫情下的劳资纠纷呈现矛盾多元化,其爆发式增长也对纠纷解决机制的质量、效率和效果提出了更高要求。

   为此,我们联合市人社、市总工会、市工商联“集团作战”,共同建立了劳动人事争议“调裁审一体化”机制,打通调、裁、审各个阶段的解纷作用,通过合作项目、调处平台、调解员队伍“三个共建”,对调解环节、争议要素、诉讼保全“三个对接”,发挥“三书”、裁判引领、网格化建设“三个作用”,将“诉”的权威性、“裁”的规范性和“调”的便利性、非对抗性充分结合,构建起无锡地区劳动争议多元解纷新模式。

   在这个框架下,大量劳动人事争议和欠薪纠纷得到妥善化解。就在今年1月,江阴法院联合有关部门,5天内迅速化解了近400名农民工集体讨要2000余万元工资的群体性纠纷,取得了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

法周刊:下一步,无锡法院在保障企业用工、优化人才环境上会有哪些措施?

钱斌:随着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阶段,劳资关系势必会出现新情况、新问题。审判实践中发现,越来越多的高科技人才、高级工程师、高级管理人员正在成为劳动关系的一方主体,薪酬性质、竞业限制等纠纷逐渐多发,再加上新业态形态、共享员工等新类型劳动纠纷的出现,都将成为劳动审判面临的新课题。

   今年初,我们专门制定了“人才服务工程”方案,将司法保障人才权益、优化人才创新生态作为全年一项重点工作来推进和落实。在此基础上,无锡法院将围绕高层次人才与科技型企业劳动人事纠纷的预防、处理、化解推出一系列措施和行动。

   司法更要问需于企、问计于企。下一步,我们还将继续走访无锡各“专精特新”及中小微企业,主动排查人才权益保护、用工管理问题及可能引发的法律风险,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解决,努力用“预防性司法”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责任编辑:中院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