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网拍事项告知书
(2022)苏02执恢70号
本院依法裁定拍卖(变卖)常州市滨江明珠城31幢商业不动产,在本院淘宝司法拍卖平台http://sf.taobao.com/0510/07进行,第一次拍卖时间为2023年2月20日10时至2023年2月21日10时(延时除外),如流拍将进行第二次拍卖及变卖。根据情况可能有所变动,均以淘宝网《拍卖公告》为准,请关注公告媒体: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http://www.rmfysszc.gov.cn、淘宝网,依法及公告要求行使相应权利。因对拍卖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如行使优先购买权,请最迟于2023年2月15日前至本院办理行使优先购买权确认、登记相关手续,我院确认资格和顺位后在开拍2个工作日前将优先权人资格和顺位信息审报网络平台技术部门并录入。逾期未办理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申请执行人登记竞买,提前告知法院可视情况交纳保证金。申请执行人如申请抵债,应当在流拍后三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
特此告知。
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1月20日
联系人:朱法官 电话82226816
联系地址:无锡市崇宁路50号,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