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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全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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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04-11 15:12:50 打印 字号: | |

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全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苏人社发〔2022〕74号)要求,在前期所报名单的基础上,经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初审,拟推荐以下集体和个人作为全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候选对象。

一、全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

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

锡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

滨湖区人民法院太湖(金融)人民法庭

江阴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二、全省法院系统先进工作者

沈 静  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

马 云  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赔偿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徐良俊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人民法院旺庄人民法庭审判员

蒋 璐  宜兴市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11日至4月1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或督察处反映。提出异议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单位提出异议的,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人姓名和电话;个人提出异议的,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无锡市梁溪区崇宁路50号  邮编:214002

联系电话:82226077、82226905。

 

 

     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11日


 

责任编辑:中院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