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妈妈离婚了还为我吵架,我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滋味……”16岁的小玉小声向法官倾诉。3月22日下午,宜兴法院与宜兴市妇联携手,共同对一起抚养费执行案件开展调解工作,探索婚姻家事案件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章伟与高晓于2007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此后双方因感情不合经常发生矛盾。 2018年11月,两人经法院判决离婚,女儿小玉由章伟抚养,高晓每月支付抚养费900元。判决生效后,高晓不履行支付抚养费义务,章伟多次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虽然经法院执行,高晓当时会支付抚养费,但很快又故态复萌。执行法官经了解沟通发现,被执行人高晓并非不愿履行义务,而是不认可章伟对女儿的教育方式,故以不履行的方式表达不满。
为了从根源上化解双方矛盾,切实保障未成年人权益,执行法官决定邀请宜兴市妇联参与,在市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进行现场调解。“你们虽然离婚了,但依然对孩子负有责任和义务”“我也是为人父亲,明白你的爱女之情,不要为了自己的一时之气给孩子烙下心理阴影”……宜兴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许乐群与市妇联权益部部长尹奕双管齐下,从情理法多角度对案件进行分析,一方面劝说双方从孩子角度出发,不要因抚养费问题给孩子造成二次伤害,另一方面提醒家长注意教育方式,呵护孩子的身心健康。市妇联还专门安排公益心理咨询师,为小玉提供心理疏导,引导其正确看待父母的矛盾,降低家庭纠纷对其成长的不利影响。
在法官和妇联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章伟与高晓放下彼此成见,同意为孩子的健康成长共同努力。高晓现场补齐了未支付的抚养费,并承诺以后会按时足额支付抚养费。至此,这起抚养费纠纷得到妥善化解。“放松心情,好好学习。”小玉从法官手中接过专门为她准备的爱心文具大礼包,露出了甜美的笑容。(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宜兴法院关工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