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阿斯马奇有限公司(ASMUCH,INC):
关于申请执行人江苏辛巴地板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阿斯马奇有限公司(ASMUCH,INC) (以下简称阿斯马奇公司)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本院作出的(2021)苏02民初31号民事判决书。因阿斯马奇公司未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江苏辛巴地板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于2023年1月13日立案执行。现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苏02执7号执行裁定书,主要内容为终结本院(2021)苏02民初31号民事判决的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申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23年5月22日
联系人:翁强,电话0510-82226584
地址:无锡市崇宁路50号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