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根基层,一心为民——荡口人民法庭刘飞平事迹
发布时间:2010-06-07 13: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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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飞平同志长期在人民法庭工作,数十年如一日,扎根基层,忘我工作,爱岗敬业,时时以一个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法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自己的审判岗位上践行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从2004年起,他先后被荣记个人二等功一次、一等功一次,被无锡市中院评为“无锡市民最信赖的优秀法官”,被锡山区政府嘉奖一次,被授予“锡山区新长征突击手”、“锡山区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
扎根基层不言苦。法庭地处农村,远离城区,人少案多,条件艰苦,许多人不愿到法庭工作。该同志自1993年7月从西北政法大学毕业后,当组织安排到法庭工作时,他毫不犹豫,毫无怨言。除2001年6月至2002年12月一年半时间在民二庭工作外,常年在艰苦的派出法庭工作。期间,他从未请过一次假,未休过一次公休假。机关里虽然实行早九晚五的休息制度,但考虑到法庭工作的实际情况,他每天早上七点半前从家里出发,八点上班,下午五点下班,还经常放弃周六、周日加班加点工作。
公正高效平纷争。刘飞平同志认为,法官的天职就是多办案、办好案。多年来,他始终兢兢业业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优质、高效地审理好每一起案件。自1998年被任命助审员以来,每年平均审结案件超过250件,其中1999年结案551件,列无锡两级法院办案之首;2004年结案295件,列锡山区法院第四名;2005年结案323件,列锡山区法院办案第一名;2006年结案205件;2007年结案246件,并办理了全庭50%以上的疑难复杂案件,参与协调了全庭所有的矛盾计划案件。本人连续五年,法庭连续两年无一改判案件、无一发回重审案件、无一矛盾激化案件、无一违纪投诉案件,他由于所结案件质量好、效率高,许多败诉的当事人向领导提出要求将自己的案件由他承办。
忠诚法律永不悔。法律的本质是公平正义,既然选择了法官作为自己终身事业,就应当为法律奉献一切,包括自己的生命。凭着对法律事业的忠诚和热爱,他把自己的一切献给了法律事业。在过去的2005年里,他因突发性气胸于10月1日住进了医院,10月7日便要求医生出院,10月8日便坐在了审判庭上审判案件。后因气胸未痊愈而复发,不得不于11月1日第二次入院手术。凡是他经手过的案件当事人和律师都认为他是一名真正捍卫法律、忠于法律的人。他的一身正气、公正不阿常常令当事人、律师感慨不已。打招呼、托关系在他那是没有用处的,在人情和公正之间,他永远选择后者,因此久而久之没人再为案件给他打招呼了,虽然得罪了一些人,但他始终不改初衷。
勤奋钻研精业务。他认为新时代的法官不仅要求要有吃苦奉献精神还要具备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只有良好的愿望,没有过硬的素质,是不能驾驭好纷繁复杂的案件的。他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不断充实自己。他工作再忙每天平均要挤出两小时以上的时间学习法律业务及相关知识,星期六、星期日更是谢绝一切业外活动进行充电。同时通过进一步深造来更新和完善自己的知识储备,他现正在攻读对外经贸大学的法律硕士学位。他亦不断提升自己的理论水平,从2004年起有1篇案例、3篇调研文章在各级法学理论刊物上发表,在今年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审判研究》上他发表了《可得利益损失的赔偿》一文,在法官中引起了极大的反响。理论的研究不仅限于法律理论规则,他还研究传统法律文化、社区风土人情,在办案中将法律与民情、社情相结合,充分发挥司法艺术水平,利用一切可利用的力量寻找案件结案的最佳方式。
不是为了办案而办案,他会针对不同的当事人、不同的案件特点,采取适当的方法解决问题,再复杂的案件经他之手也可能变得简单化、明朗化,该调则调、该判则判、调判结合,从而取得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高度统一,办案十余年,从没有案件缠诉缠访。从2004年起至今,仅有11件上诉案件,且无一改判。他将学习到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紧密结合在一起,成功运用阳光操作、公平受偿的债权人参与分配方法,操作了除分配财产外已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的4名被执行人的案件,共执结了32件案件,执行标的达410万元。债权人虽然仅兑现了不到50%的债权,余款都予以放弃,但对法院的工作表示满意,并对法院的公正予以了高度评价。
廉洁自律树形象。法官的职责是分割利益,利益是一块蛋糕,原告多分了一块被告就少了一块,如何公平分配是摆在每一名法官面前的任务。由于人的自私心理总希望自己能多分一些,天下无免费午餐,利益的驱动可能使他们去腐蚀法官。刘飞平的做法是不给他们提供任何机会,一是慎“友”,交友讲究层次,低素质的不打交道,不信仰法律的不打交道,更不可能交朋友,这样志同道合的朋友都知道法律的权威,不可能来说人情;一是不提供机会,任何当事人不可能知道他的住宅电话号码,一下班便将手机关闭,杜绝打扰。过硬的素质,严格的要求,工作十三年来从未有当事人对他有过廉政问题的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