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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湖法院“五个强化”加强法官自我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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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尤曦红、尹伟伟  发布时间:2010-06-10 08:43:43 打印 字号: | |

滨湖法院认真吸取湖南零陵法院枪击案教训,第一时间召开安保工作紧急会议,并针对矛盾激化事件高发的民事审判工作,讨论制定应对措施,切实加强法官的自我防范。

强化安全防范意识。严格贯彻门禁制度,实行庭审和办公区域分开,杜绝将当事人带入办公区域。在进行外出送达、调查、清点财产、诉讼保全等工作时,须2名以上干警或法警陪同,确保自身安全。

强化法官司法礼仪。认真践行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尊重并礼貌对待当事人,耐心听取当事人发表意见,坚持规范着装、文明用语,杜绝容易引发当事人情绪激动的言行。

强化庭审询问规范。规范庭审程序,开庭前宣布法庭纪律,并提醒原被告及旁听人员庭审过程将全程录像。调解、询问在专门的谈话室进行,办案人员不少于2人,并防止门窗紧闭,必要时请法警在场协助。

强化当事人情绪疏导。注重案件排查,特别针对易矛盾激化案件,做好当事人说服教育和矛盾疏导工作。针对错综复杂的案件关系,做好诉前、诉中、诉后的法律释明工作。

责任编辑:wxzycq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