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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法官迅速行动 150万本票在银行开门前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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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龚甬钰 路若愚  发布时间:2010-06-10 13:37:43 打印 字号: | |

 

      6月7日上午6点50分,准备在无锡经商投资的盐城客商张先生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正是由于无锡市滨湖区法院法官在周末果断办理冻结手续,让张先生遭窃的150万银行本票“安然无恙”。

    6月5日下午,盐城客商张先生停在无锡市惠钱路的私家车遭小偷砸窗行窃。而车里的公文包中的5万多现金及各种证件,银行卡全部被盗,而让张先生最担心的是其中有一张150万元的银行本票。银行本票,“见票即付”,这意味着小偷有可能仅凭一纸本票就能窃取150万元巨款,想到这里张先生不寒而栗,唯一的办法是必须赶在小偷兑取现金前冻结银行账户。可正逢周末,银行没有上班,而且冻结账户还须法院出具证明,这可怎么办。于是抱着试试看的想法,张先生赶到滨湖区法院,希望能找到法官出具有关证明。但逢周末休息,张先生只好在门卫传达室留下来访纪录,告知案件信息,希望法院破例进行处理。

    一个小时后,焦急之中的张先生意外接到了法院打来的电话,原来滨湖法院的赵文清、孙熠两位法官在得知事情后,通过110报警中心的报警电话,找到了张先生,并通知他到法院介绍案件详情。张先生随即赶到法院,两位法官在了解案件详情后,向交通银行海山支行通报了案情。但由于周末银行系统无法进入,冻结账户只能等到周一上班之后。这时,两位法官开始忙着打印法律文书,积极联系法院其他工作人员,完成了一整套公示催告的法律程序。

    6月7日清晨6点50分,在法院的要求下,银行在上班前及时冻结了张先生的银行账户。“保款成功”的张先生心情非常激动,他说,“要不是滨湖法院的及时执行,恐怕我要遭殃了。”  

来源:扬子晚报
责任编辑:wxzycq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