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社会公众评选第二届
“无锡市民最信赖的十佳法官”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服务无锡转型发展暨“千名法官服务工程”、“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和学习陈燕萍同志先进事迹活动,充分展示全市法官公正、廉洁、为民司法的崭新风采,扩大无锡优秀法官的社会知名度及提高公信力,根据第五届中国·无锡法治论坛组委会的部署和要求,经中院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市法院系统开展社会公众评选第二届“无锡市民最信赖的十佳法官”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评选名额
全市法院共推荐28名候选人进行参评,其中:中院推荐6名候选人,江阴、宜兴法院各推荐4名候选人,其他法院各推荐2名候选人。候选对象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助理审判员以上法官职务,截止2010年6月10日前任法官职务满5年。
二、评选条件
(1)能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科学发展观,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强,宗旨观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审判(执行)工作,积极参加司法调研,精通本职业务,2007年以来办案质量、效率在全市法院同岗位中处于领先地位。实体裁判公正,程序规范合法,裁判文书质量高,无超审(执)限案件,无因主观原因造成的发回重审和改判案件,无因违法审判(执行)行为导致上访,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好。
(3)公正司法,清正廉洁,严格遵守法官职业道德和《法官行为规范》,以及最高法院“五个严禁”和全省法院“六条禁令”,事迹突出,具有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4)作风正派,团结同志,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群众满意,具有较高的社会公信度。
(5)2005年以来获得过无锡市委、市政府或省高院以上的表彰。
评选实行一票否决制,凡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处理的人员均不得参评;“无锡市民最信赖的十佳法官”候选人向社会公布后,凡有群众投诉,经查属实的,取消评选资格。
三、表彰方法
对被评为“无锡市民最信赖的十佳法官”的人选,举行颁奖典礼予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记三等功1次,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对其他符合评选资格的候选人授予“无锡市民最信赖的优秀法官”称号,由中院予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嘉奖1次,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四、评选方法及时间安排
1、公布评选方案(6月中旬)
评选活动办公室通过媒体和外网向社会公布开展 “无锡市民最信赖的十佳法官”评选活动的目的、评选条件和方法,时间安排等内容。
2、组织动员(6月中旬)
中院印发文件后,全市法院采取一定形式,组织广大干警了解评选内容,引导大家积极关心和参与评选,大力宣传优秀法官先进事迹。
3、推荐名额(6月25日前)
候选名单在个人报名或单位提名、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由各法院党组研究决定产生。各法院须于6月25日前将候选名单及评选材料报送中院评选活动办公室。
4、确定提名人选(6月底左右)
由评选活动办公室对照评选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向评选活动领导小组报告资格审查情况,由评选活动领导小组正式确定“无锡市民最信赖的十佳法官”候选人。
5、社会公示(7月上旬)
候选名单确定后,向社会公示一周。争取无锡广电集团、无锡报业集团的支持,在无锡相关媒体、网络广泛宣传“无锡市民最信赖的十佳法官” 候选人事迹,刊登28位候选人的照片、简要事迹。
6、群众投票(7月中旬)
发动社会各界人士投票评选,接受群众监督。采取报刊、网络、手机等投票方式,由人民群众和法院干警评选“无锡市民最信赖的十佳法官”(投票方式和要求另行通知)。
7、评审、确定入围人选(7月下旬)
评审“无锡市民最信赖的十佳法官”,主要按照评审、群众投票两大项进行计分,共计100分。分别按50%的权重计分,前一项由参加评审会的评委打分,后一项由群众投票得分。
(1)组织评审会。评审会由评选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各基层法院政治处主任参加评审,由市委政法委派员现场指导。评审会时间初步安排在7月下旬。根据评选材料,评审人员按照评审规则和评分要点为候选人的前一项打分。
(2)确定“无锡市民最信赖的十佳法官”入围名单。根据评审结果以及社会群众的投票结果,评选活动办公室组织统计候选人的得分排名,评选活动领导小组确定“无锡市民最信赖的十佳法官”入围名单。
8、举行“无锡市民最信赖的十佳法官”揭晓与颁奖典礼(9月中旬)
(1)通过媒体发布新闻消息,向社会公布“无锡市民最信赖的十佳法官”名单。
(2)与无锡电视台或无锡教育电视台联系,策划举办“无锡市民最信赖的十佳法官”颁奖典礼(法院系统选择部分节目,特邀文艺团体部分节目)。为了使“无锡市民最信赖的十佳法官”评选产生更加广泛的影响和良好的社会效应,颁奖典礼将在第五届中国·无锡法治论坛举办期间举行(大约在9月17日-20日之间),届时邀请参加第五届中国无锡法治论坛的省级以上政法单位的有关领导,以及市领导、市政法各界领导、在锡部分全国、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由领导颁奖并接见“无锡市民最信赖的十佳法官”。
(3)中院下发学习宣传“无锡市民最信赖的十佳法官”的决定,组织全市法院干警广泛深入地开展学习宣传“无锡市民最信赖的十佳法官”的活动。
(4)组织新闻媒体采访,大力宣传“无锡市民最信赖的十佳法官”。
五、组织领导
评选活动将在市委政法委的指导和帮助下有条不紊地进行。为切实搞好这次评选活动,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中院成立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及评选活动办公室,切实加强对评选活动的领导。
领导小组组长:褚红军;副组长:陈荣庆;成员:吴早春、金飚、赵建聪、蒋飞、邹建南、孙坚强。
评选活动办公室设在中院政治部。由政治部、纪检监察室、机关党委、工会、办公室、宣传处、研究室、审管办、信息处、行政装备处等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组成。邹建南兼任办公室主任。
评选活动办公室下设4个组:
组织协调组:负责对评选活动的组织安排、群众投票、评审、颁奖典礼等各项工作的协调和筹备。
宣传组:负责评选活动和模范法官的宣传及颁奖典礼的录相、制作、播出等工作。
技术保障组:负责评选活动和颁奖典礼的技术保障工作、群众网上投票统计工作。
后勤保障组:负责评选活动和颁奖典礼的各项后勤保障工作。
六、评选要求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各法院要把开展评选“无锡市民最信赖的十佳法官”当作今年无锡法院队伍建设的一件大事来抓,作为第五届中国·无锡法治论坛的一项重要活动来抓。要广泛动员,周密组织,积极引导广大干警热情参与、自觉关心评选工作。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精心组织“无锡市民最信赖的十佳法官”的评选工作和宣传活动,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既要重视评选结果,更要重视评选过程和评选的宣传工作,以此为契机,大力宣传无锡法官的新形象、新风采,扩大无锡优秀法官的社会知名度和公信力。
2、坚持评选标准和程序。各法院在推荐上报候选对象时,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执行评选标准和推荐程序。推荐对象要有较强的时代性、典型性,事迹真实感人,具有深厚的群众基础,是全市法官的优秀代表和学习楷模。
3、按时做好评选材料的组织上报工作。
各法院要于6月25日前将以下参评材料报中院评选活动办公室(政治部赵敏,邮箱zhaom@wx.jsfy.gov):
(1)填写《人民法院奖励审批表》20份(贴彩色二寸照片)。
(2)主要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及《“无锡市民最信赖的十佳法官”事迹要点》20份。
(3)事迹简介(不超过200字,网上传给中院政治部,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政治面貌、现任职务,简要事迹,2005年以来获奖情况),彩色二寸照片2张(着春秋法官制服、戴大徽章;红底),登报公示用。
(4)基层法院书面请示以及本院纪检监察部门对参评人员执行廉政纪律方面的书面意见。
以上报送的材料,要真实、充分。须按照《“无锡市民最信赖的十佳法官”事迹要点》(附后),将参评人员2005年以来立功受奖情况、2007年以来公正廉洁司法和审判质效等各个项目的情况与数据反映清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