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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法制报:她们因何坠入毒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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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本报记者 陈 坚 本报通讯员 李宁倩  发布时间:2010-06-17 09:36:49 打印 字号: | |



  近几年来,随着毒品危害的不断加剧,涉毒犯罪也体现出了许多新特点。其中,女性涉毒犯罪作为一个新现象,逐渐进入人们视线。仅以无锡南长法院为例,2009年女性涉毒犯罪案件比例占全年度毒品案件的16%,同比上一年增长了3.7%。随着“6·26”国际禁毒日的临近,一个个女性被告人因涉毒而走上法庭。女性涉毒犯罪案件逐年增多的原因何在,她们又是如何一步步坠入“毒海”,让我们通过以下案例窥其一斑。


  未婚妈妈“搭桥”毒贩

 


  “妈,我以后再也不做这种事了……”今年23岁的刘素在法官宣判其十五年有期徒刑后与母亲抱头痛哭。


  刘素自幼丧父,在母亲身患残疾的情况下,小刘素的日常生活几乎完全靠年迈的奶奶照料。16岁中学毕业以后,刘素没有选择继续深造,而是提前进入社会谋生。自幼缺少管教的她很快就与社会上一些不良青年结识了,其中不乏一些吸毒者。80后特有的叛逆心理,让刘素对母亲和奶奶的劝告充耳不闻,总是觉得生活就应该活得“肆意精彩”,奇装异服不算新鲜,碰点儿“刺激的”才够潮流。于是她整日与狐朋狗友厮混于演艺吧夜总会等娱乐场所,期间结识了同龄并已染上毒瘾的陈敬。在朋友的煽动与陈敬的引诱下,刘素很快就成为了毒品圈中的一员。之后刘素的生活就更加糜烂不堪——性滥交、集体吸毒,她不断放纵自己,并且一度认为这就是她所谓潇洒的生活。这时的她哪里还能看出80后的青春朝气,脸上除了空洞的双眼,最明显的就是因大量吸毒导致的凹陷双颊。由于她很早辍学且没有一技之长,严重的毒品依赖让她在经济上无力承担,期间经朋友介绍,她做起了为毒贩上下家牵线搭桥的生意,最终走上了以贩养吸的不归路。更令人震惊的是,当法官知晓其已育有一子并向其询问孩子生父情况时,这张仍显稚嫩的脸首先闪现的是慌乱的神色,她说连她自己都不清楚孩子的父亲究竟是谁。


  贩毒案件的女性被告人很多都是“80后”,并大多来自单亲家庭或是缺少正常家庭教育。不谙世事的她们个性较强,自制能力较差,极易受到外界引诱,这一类女性被告人在吸毒的同时还伴随有多性伴、贩卖毒品等行为发生。


  “我们这一行很多在吸毒”


  朱小莲是社会上一名性工作者,当年离乡时满怀的豪情壮志,不出几年便被社会的现实磨得所剩无几。读书甚少的她个性十分懒惰,迫于生计,在朋友的介绍下半推半就的就成了一名“小姐”。一开始对这个行当有抵触心理的小莲渐渐地变了。不用辛苦劳累、看人脸色,如此轻松简单的赚钱方法正对了她的胃口。她眼中的“安逸日子”使得她不断在罪恶的深渊中沉沦,眼看着身边同是“小姐”的朋友们吸毒时飘飘欲仙的模样,她很自然地加入了进去。由于知晓小莲生性惰怠,其“男友”特意将她安置在一个宾馆里,为的是省去平日打扫的麻烦,不料却为她的贩毒行为提供了温床。2007年至2008年间,朱小莲在其租住的宾馆里分批向不同的人贩卖毒品共30克,以贩养吸的生活方式让朱小莲对毒品更加欲罢不能。当警方抓获已形容枯槁的她时,还当场在其身上查获毒品1.95克。自始至终,朱小莲都不觉得自己的行为是触犯法律的,在她的观念里,这只是普通的商业买卖,用来谋生的手段而已。不久前,朱小莲被南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两千元。在法庭上她坦言,做她们这一行的很多女孩子都在吸毒。


  纵观此案件,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法律意识的极端匮乏和社会责任感的严重低下是导致此类女性涉毒贩毒的根源。这类人通常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并缺少基本谋生技能,易对他人产生依赖心理,特别容易受周围环境的影响。由于平日接触人群的社会层面普遍较低,这类女性一旦染上毒瘾,很难戒除,很容易走上“以贩养吸”的道路。


  她被外孙女拖下“毒海”


  站在被告席上的罗小梅本可以在家中含饴弄孙、颐养天年,缘何年近古稀的她会踏上贩毒这条不归路,还要从她的外孙女说起。

    
  早前,罗小梅在无锡商业街繁华路段开了一家饭馆,生意还不错,再加之家中人丁兴旺,罗小梅的小日子算是过得和和美美。不料自己的外孙女竟跟着社会青年走上歪路开始吸毒,这对罗小梅来说无疑是晴天霹雳,为此家里想尽办法让孩子戒毒。戒毒的过程十分辛苦,毒瘾发作时人会如万蚁钻心般难熬,罗小梅看到涕泪俱下的外孙女哀求般的眼神,始终还是没忍下心。罗小梅不顾良心与道德的双重谴责,主动联系上家购买毒品提供外孙女吸食,并将多余的毒品继续贩卖给下家。当2009年罗小梅因东窗事发被检察机关告至南长法院时,这个因患有心脏病步履蹒跚的老人才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严重触犯了法律。当法官问她贩毒时是否有考虑过以后的生活时,这位满头银发的老人沉沉地垂下了头。


  想到中风在床上需要人照顾的老伴,又想到正是自己将外孙女进一步推入火坑,罗小梅用颤抖的手不断擦拭着涌出的眼泪。在法官循循善诱的教导下,罗小梅在庭上保证自己往后一定不会再犯。在服刑期间,因其患有心脏病、中风等疾病被保外就医。可不曾想,就在这段保外就医的时间里,罗小梅竟然违背当时庭上的誓言,操起了“旧业”,她将家中私藏的剩余毒品继续贩卖给了以前的下家。纸终究包不住火,第二次站在南长法院审判庭上,此时的罗小梅再也没有任何狡辩的理由,等待她的是五年零六个月的有期徒刑和四千元罚金的惩罚。


  女性特有的“恻隐之心”有时会包庇甚至帮助亲朋好友吸毒,导致自身走上犯罪道路,这类女性往往没有主见,遇事不能冷静分析与处理,过于“感性”是此类女性的共同特征。

 

 

责任编辑:wxzyxccq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