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来宜兴的打工仔,凭着所谓的哥们义气,帮朋友出气,结果把自己一一送进牢房。日前,三个无知男均受到了刑法的严厉制裁。
毕某(另案处理)在嫖娼时现金被窃,怀疑是卖淫女曹某所为,毕某立即打电话指使程某叫老乡帮其寻找卖淫女索要被窃现金,程某得知后满口答应。2010年1月5日,程某纠集王某、徐某等人和毕某在大街上找到了曹某,将她拦住,并用木棍击打曹某后用摩托车强行将其带至宜兴市丁蜀镇一山林中,威逼曹某交出同伙,为防止曹某报警,又把她的手机取走。之后,程某返回镇上找曹某的同乡进行交涉。期间,在山林里等待结果的王某、徐某和毕某采用胁迫的手法轮流对曹某实施了奸淫。
宜兴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徐某违背妇女意志,采用胁迫的手段强行轮流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均已构成强奸罪。被告人程某伙同他人非法限制被害人人身自由,且有殴打情节,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综上,法院依法判处王某和徐某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判处程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