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键字:
  • 栏 目:
  • 高级搜索
您是第位访客
当前位置: 首页 > 媒体聚焦
中新网:市民委托代理诉讼,谨防被“假律师”忽悠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0-06-29 09:56:29 打印 字号: | |

 

  

“你这个案件交给我,没问题。”一个法律服务所的实习生不仅大胆地独自代理案件,还自信满满地向当事人拍胸脯保证包赢。谁料材料缺失,到了法院连案都立不了。眼看牛皮要吹破,拉不下面子的他只能编造一个又一个的谎言,最后还自作聪明伪造了一份判决书给当事人。崇安法院日前审结一起伪造国家机关公文案,被告人被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你的案件已经胜诉了,法院判决被告赔偿你3万元钱,你等着拿钱吧。”接到“葛律师”的电话,林女士开心地对丈夫说:“这个律师算是找对了。”

去年5月,林女士的丈夫在工地上受了伤可老板死活不肯赔钱。着急的林女士来到一家法律服务所,想找个律师咨询一下,接待她的正是葛明。事实上法学本科毕业的葛明只是某法律工作者的助理,没有通过司法考试,绝对不是律师甚至连法律工作者也算不上。然而跟着“师傅”工作学习了一段时间后,葛明的自信心越来越充足,竟想当然地认为林女士咨询的案件并不复杂赢面很大,大胆地收了1000元代理费开始独立办案。

女士并不明白律师、法律工作者与法律工作者助理这三者的区别,她见这位“葛律师”收费不贵,嘴里一会冒出一个高深的法律术语,又拍胸脯表示包赢,于是放心地把案子交给了“葛律师”。

接了案件后,葛明兴冲冲地到法院立案,或许是经验不足、业务不熟,葛明连被告的身份材料都提供不了,法院自然不会立案。为了不让林女士质疑他的能力,葛明竟然谎称案件已被法院受理了。信以为真的林女士开始三天两头询问案件进展,而葛明还是选择将谎言进行到底,表示案件3个月内就会判决。

3个月后,一直关心案件进展的林女士又来电话了,这时的葛明说了一个让他一辈子都会后悔的谎言:“你的案件已经胜诉了,法院判决被告赔偿你将近3万元,你等着拿钱吧。”这一等又是2个月,这下林女士沉不住气了,让“葛律师”无论如何也要先把判决书给自己。  眼看纸要包不住火了,葛明又想到一个让人惊愕的办法——伪造一份判决书。葛明自己撰写了一份民事判决书,又用彩色复印机复印了一个法院公章,第二天就将这份假判决交给了林女士。12月底信以为真的林女士拿着假判决去法院申请执行才发现自己被骗得好苦。假判决被没收后,林女士愤怒地报了警,并另行委托律师代理自己这桩工伤案。

葛明深感事情严重,连忙投案自首。法庭上葛明后悔不已,“我从小就对法律很感兴趣,能成为一名律师是我最大的梦想,现在看来这永远只能是一个梦了。我被当事人催得没办法才伪造了判决书,只是想拖一拖时间,然后再到法院去立案,没想到当事人这么快就自己跑到法院申请执行了。我知法犯法,应该受到法律惩罚。”

律师必须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而法律工作者无此要求,而律师事务所或法律服务所的事务性工作人员是不允许以“律师”身份有偿代理诉讼的。葛明既不是律师也不是法律工作者,他以普通公民接受委托、代理诉讼是不能收取任何费用的。此次受过刑事处罚后,葛明再也不能从事与法律有关的工作。

崇安法院法官提醒,广大市民在委托律师或法律工作者代理诉讼时,应要求查看对方的证件,弄清楚对方究竟是律师、法律工作者,还是普通文员,支付代理费后有权要求受托人提供正规发票。作为案件当事人,即便全权委托律师代理诉讼,也有权到法院询问案件进展或参与诉讼。



来源:崇安法院
责任编辑:wsfywcq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