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院庭长的审判管理职责,提高业务部门的自我管理意识,从源头上杜绝类化问题的重复出现,锡山法院建立季度案件质效督查联席会议制度,以网络化督查和制度化考量为抓手,加强管理,严谨作风,全力提升审判质效。
一是明确“梯级”督查模式。质效指标是全院审执情况的数据反映,是审判管理成效的具体反馈。锡山法院建立“院长牵头、审管统揽、部门主抓”的质效督查体系,由一把手院长亲自牵头,分管院长全面点评,审管办具体督管,各业务部门协同努力,切实增强对案件质效的提优意识,提升审判管理成效。
二是畅通四大督查渠道。通过常规评查、发改案件重点评查、报结案、“四项案件”日常管理及综合检查等四大主要管理渠道,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和通报,由审管办督促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及时、措施不到位的,启动“院长督办令”予以限期整改。
三是建立立体职责体系。院长立足“面”上宏观督查,对审管办职能发挥、案件评查及业务部门质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点评,听取各部门的整改情况汇报,提出解决瓶颈性问题的具体意见,切实解决部门管理不力的问题;审管办立足“线”上具体统揽,负责对结案数、结案率、上诉率、改发率、调撤率、申诉、申请再审率、实际执结率等质效指标(法庭增加适用简易程序率)进行优劣势分析通报,提出解决质效不高的具体建议,切实解决流程管理和实体把握不到位的问题;各业务庭立足“点”上具体操作,对本部门存在问题进行内部研析,找出原因,提出杜绝类化问题的具体措施,切实解决工作作风和审判瑕疵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