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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山法院建立季度案件质效督查联席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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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叶梅芳  发布时间:2010-07-12 08:28:05 打印 字号: | |

 

 

进一步加强院庭长审判管理职责,提高业务部门的自我管理意识,从源头上杜绝类化问题的重复出现,锡山法院建立季度案件质效督查联席会议制度,以网络化督查和制度化考量为抓手,加强管理,严谨作风,全力提升审判质效。

一是明确“梯级”督查模式。质效指是全院审执情况的数据反映,是审判管理成效的具体反馈。锡山法院建立“院长牵头、审管统揽、部门主抓”的质效督查体系,由一把手院长亲自牵头,分管院长全面点评,审管办具体督管,各业务部门协同努力,切实增强对案件质效的提优意识,提升审判管理成效。

二是畅通四大督查渠道。通过常规评查、发改案件重点评查、报结案、“四项案件”日常管理及综合检查等四大主要管理渠道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和通报,由审管办督促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及时、措施不到位的,启动“院长督办令”予以限期整改。  

三是建立立体职责体系。院长立足“面”上宏观督查,对审管办职能发挥、案件评查及业务部门质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点评,听取各部门整改情况汇报,提出解决瓶颈性问题的具体意见切实解决部门管理不力的问题;审管办立足“线”上具体统揽负责对结案数、结案率、上诉率、改发率、调撤率、申诉、申请再审率、实际执结率等质效指标(法庭增加适用简易程序率)进行优劣势分析通报提出解决质效不高的具体建议切实解决流程管理和实体把握不到位的问题;各业务庭立足“点”具体操作,本部门存在问题进行内部研析,找出原因提出杜绝类化问题的具体措施,切实解决工作作风和审判瑕疵问题

 

来源:锡山法院
责任编辑:wxfywcq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