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已全面启动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修改后的国家赔偿法得以顺利施行。这是记者11日从最高人民法院了解到的。
“在12月1日以前的过渡期内,人民法院将继续依照现行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依法、优质、高效审理好每一件国家赔偿确认等积存案件。”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办负责人表示。
这位负责人透露,最高人民法院已经着手起草有关司法解释,争取在12月1日前后下发执行。目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制订规划,2010年拟出台《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的若干规定》和《人民法院审理国家赔偿案件听证程序的若干规定》两个司法解释。
据介绍,最高法拟订司法解释的各项工作从2009年就已开始了。(王斗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