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无锡南长法院扬名法庭将一起物业纠纷案搬到社区开庭,该案具有此类物业纠纷的典型意义,引得众多小区业主及周围居民旁听。通过法官努力,双方同意调解。
阳光城市花园三期的前期物业公司在小区内设立一个临时垃圾场堆放装璜垃圾。当时,物业公司承诺在一定期限后将会拆除垃圾场。然而,等到金佳物业公司入驻后,不仅没有拆除的意思,该垃圾场规模反而有不断扩大之势。而与垃圾场相邻的B区48号楼的居民深受其害,在多次向金佳物业发出联名抗议函无果后,该楼层的6名业主联名状告金佳物业公司。
庭审中,业主代表认为该“临时”垃圾场对其日常生活造成诸多不便,而物业公司辩称,若此时拆掉该垃圾场,会影响未入住业主的利益。虽然双方在庭上唇枪舌剑,但最终还是同意调解。庭审后,法官带着双方代理人到“临时”垃圾场查看,与双方商议解决纠纷的最佳方案。法院将择日进行调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