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海涛,男,1973年6月23日生,法律硕士,中共党员,现任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诉讼服务中心副主任。1995年参加工作以来,一直奋战在审判工作第一线,在多年的审判工作中,他始终把公正与奉献作为自己的“座右铭”,注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公正、高效、优质地办案,并通过孜孜不倦的工作,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成绩。
一、以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廉洁自律树立良好的法官形象。严海涛同志始终坚持政治学习,以“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作为各项工作的行动指南,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勤勤恳恳的审判工作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审判思想,切实维护人民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全力做好各项审判工作,自觉服务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工作大局。在工作和生活中,能够自觉遵守《法官法》、《法官职业道德规范》等有关法官廉政建设的规定和要求,自觉增强廉洁自律的能力,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做到了恪守法官职业道德,忠于职守、文明办案,不贪污受贿,不徇私枉法,不办关系案、人情案。在从事审判工作以来,严海涛同志无一起违法违纪行为,无一起投诉、举报。他正是以勤政守法、文明办案、清正廉洁的实际行动,在群众中树立起良好的法官形象。
二、以公正和高效赢得百姓满意。严海涛同志长期从事复杂程度高、矛盾集中难化解的民事审判工作,在各类民事案件发生率激增、审判力量薄弱等困难下,他不畏艰难,勇挑重担,全身心地投入审判工作。自2007年以来,严海涛同志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1100余件,并连续三年成为新区法院办案状元。为加快办案速度、保持良好的办案节奏,他不仅与庭内审判辅助人员密切配合,对庭前准备工作、开庭与法律文书的制作等各项工作进行合理安排,而且经常加班加点,放弃了很多个人休息时间,每天工作都紧密安排了会见当事人、调查取证、外出保全、调解、开庭、宣判等工作。为了保证审判效率和法律文书的质量,他经常赶制、批阅裁判文书到深夜。正是由于他高度的责任心和甘于奉献的精神,保持了较高的审判效率,同时也保持了很高的审判质量,多年来他保持了较低的上诉率和上诉改判率,且无主观原因造成的发回重审和改判案件,无因违法审判行为导致上访。
三、用爱心与真诚赢得群众称赞。面对涉及普通百姓最基本.最直接也是最易受侵害的各种利益而因此呈现出的极具社会性和复杂性的民事案件,他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的审判宗旨,保持着亲民、爱民的热忱之心,设身处地地为当事人着想。通过细致耐心的工作,把人文关怀充分体现于审判工作中,并给予弱势群体以司法上的关注与支援。严海涛同志在处理各类案件过程中,以释法说理、劝导和解、感化教育、关怀到位为工作方式,以其丰富的调解经验在和谐状态下促成了大批民间纠纷的和解,消除隐患、化解矛盾。在诉讼服务中心主持工作以来,他带领中心全体成员进一步提升诉讼服务质量,坚决杜绝“三难”现象的发生,努力打造“公正、公平、和谐、透明”的司法环境。为方便当事人,在完成大量的调解、裁判工作之余,他又与同事一起利用休息时间,整合司法、妇联、媒体等社会力量,开展了巡回审判、假日法庭、委托调解、联合调解、诉讼服务进社区等工作,把诉讼服务活动延伸到最基层,妥处了一批民事纠纷,获得了老百姓的一致赞誉。
四、用专业的心争做司法标兵。为了提高自己的知识水平与业务能力,严海涛同志从未放松法律业务知识学习,并善于将学习与审判实际紧密结合,不断提升调判能力,积极应对日益严峻的审判形势发展要求。历年来,他撰写了大量调研文章并发表于国家、省、市级的各类刊物上,从较高的层次总结审判经验。他还积极参与人民调解组织的学习、培训工作,长期保持与民调组织间的业务指导与咨询联系,并数次为民调干部授课。艰辛的努力换来的是百姓的认可,出得到了组织的肯定,他于2007年被评为江苏省民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荣立个人三等功,于2008年荣立个人二等功、被评为全市政法系统“双争一创”业务能手,2009年再次获得全市政法系统“双争一创”业务能手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