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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山区人民法院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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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锡山法院  发布时间:2021-07-05 15:13:37 打印 字号: | |


锡山区位于长江三角洲腹地,江苏省东南部,无锡市东部。于2001年1月由原锡山市(无锡县)撤市建区而来。 

         

座落于锡山区东亭街道的锡山区人民法院由原无锡县人民法院、锡山市法院演变而来,审判办公大楼于1998年6月投入使用。内设机构改革后,锡山法院设有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劳动争议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执行裁判庭)、环境资源审判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执行指挥中心)、审判管理办公室(审判监督庭、研究室)、政治部、综合办公室、司法行政装备科10个内设机构及直属机构司法警察大队,东北塘、东港、安镇、鹅湖4个派出人民法庭,并设置机关党委(下挂督察室)。


从无锡县法院,到锡山市法院,再到锡山区法院,行政建制的变迁承载的不仅仅是一段段辉煌绚烂的历史,更是一代代干警理想信念的超越与升华。“同命同价案”界定了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时的赔偿标准,以“同命同价”原则彰显了法治文明的进步;“春江花园小区业主共有部分收益归属和分配纠纷”认定小区共有部分管理收益在扣除物管企业合理成本后归属全体业主享有,判决要旨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立法采纳,为推动立法完善贡献了基层智慧;全国首家司法公开窗口成为“看得见的正义”的范本,将公正司法置于阳光之下…… 

  

多年来,锡山法院坚持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最高工作标准,形成了一条既富于自身特色又具有时代气息的法院工作新路子,为改革、发展和稳定提供了司法助力。从默默坚守基层到荣膺“全国优秀法院”称号,锡山法院与时俱进推改革,各项建设不断创出业绩、打响品牌。1998年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院”称号,2000年被评为“全国思想宣传工作先进集体”,2011年获评全省优秀法院,2012年获评第二批全省司法公开示范法院、2017年被省高院评为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先进集体,共荣获省高院集体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二次。先后涌现出“全国人民法庭优秀法官”曹兰芳,“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全省法院系统先进工作者”“省法院个人一等功”“全省十大法治人物”潘洪峰,“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省法院个人一等功”丁柯佳等众多先进典型,法院的社会形象得到全面提升。

 锡山法院全体干警将以只争朝夕的精神,乘风破浪、砥砺前行,奋力谱写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新篇章!


 

 
责任编辑:中院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