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体育课上玩凌空踢腿,一名学生跌倒受伤,协助凌空踢腿的同学和学校都被告上了法庭。近日,南长区法院调解了这起纠纷。
江涛和费远(均为化名)是某小学同班同学,一次体育课上,体育老师安排包括两人在内的男生进行投篮练习,然后对女生进行立定跳远考核。分组活动后,江涛要求费远抱住他左脚协助完成凌空踢腿动作,费远开始不同意,但在江涛的再三要求下答应了。然而费远在江涛凌空踢腿时,因担心踢到自己而松手向后躲闪,江涛随即跌地摔伤。事故发生后,学校老师立即将江涛送往医院,并借给他父母1万元用于治疗。后经医院诊断,江涛的伤情为左尺桡骨远端骨折。他两次入院治疗,共支付医疗费2.7万元,其中第一次住院治疗费用已办理理赔手续,所得理赔款6000元由小学处保管。
日前江涛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学校、费远及其父母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费用。法官在诉前、立案后、庭审前以及审理中多次组织调解,劝解双方通过互谅互让的方式平和地解决矛盾。最终双方达成协议:学校赔偿江涛医疗费9000元;江涛归还学校借款1万元;学校返还江涛保险理赔款6000元;费远及其父母赔偿医疗费5000元。
(小任、如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