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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用户遭遇“网络盗贼” 一男子消费他人电话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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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爱芳 徐英  发布时间:2010-08-24 01:33:32 打印 字号: | |

 

一男子窜至居民小区,非法窃取电信用户的电话号码,并通过拨打声讯电话充值,再到网上购置游戏币进行倒卖,从中获利,作案数额竟高达10万余元。日前,这名“网络盗贼”被宜兴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吴某平时喜好上网,对网络比较熟悉,一次从网上查询到可以通过 168等特服声讯号码对“同城游”等游戏网站帐号进行充值,于是就用自己家里的电话拨打,成功地充了200元钱。后来又得知电话费充值到“同城游”的游戏账号中可以换成游戏币,再通过网络转卖给他人。一次偶然的机会,吴某发现可以打开别人家的接线盒把电话接出来,然后打声讯电话,这样就可以不用开支自己的钱了。20102月至3月期间的凌晨,吴某单独或与李某(另案处理)合伙至宜兴市的宜城街道、新街街道的岳阳苑、紫竹花园、富卓苑、金色年华家园、谢桥新村、新城二期等居民小区,打开小区楼道口的电话线接线盒,用自备的金属夹私接他人固定电话,窃取固定电话号码后就拨打声讯充值电话进行充值,从而窃得他人固定电话费计人民币107000元,吴某将窃得的电话费绝大部分充值到其在同城游的游戏账号中换成游戏币,并将部分游戏币通过网络转卖给他人。

宜兴市人民法院以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单独或与他人合伙采用盗接电话线并用声讯电话充值的手段,窃取电话费计人民币10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法官提醒】

 由于电子商务平台通常不主动对交易产品进行审查,使得包括非法获得的网游道具、帐号、游戏点卡买卖兴隆,成为销赃平台。在此提醒电信用户要经常核对家里的固定电话费清单,如发现消费异常应及时到派出所报案,同时,电信部门、网络也应加大监管力度。

  

 

来源:宜兴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王爱芳 徐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