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南长法院采取有效措施深入推进诉前调解工作,今年1至7月,诉前调解纠纷721件,调解成功率达91.82%。
一是确保调解人员全面到位。立案庭、民一庭、劳动争议庭、扬名法庭设立诉前调解工作组,刑庭、民二庭、行政庭指定专门调解员,在各自受案范围内开展相关案件的诉前调解工作。
二是确保调解过程及时高效。立案庭对属于诉前调解范围的纠纷,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诉前调解途径解决。当事人同意进行诉前调解的,根据纠纷类型,由立案庭登记后,将起诉材料移交各相关业务庭下设的调解工作组、专门调解员进行处理。各业务庭下设的调解组、专门调解员收到相关材料后,立即确定承办人,并在三个工作日内与各方当事人取得联系,开展调解工作。
三是确保调解程序有效衔接。全面建立以法院为主导,各种社会调解组织与部门共同参与的诉前调解工作联动机制。借助法医等第三方力量,妥善处理了多起医疗纠纷;与区消委会、区工商分局共同协作,诉前妥善处理了3起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会同区总工会就争议焦点突出、劳资双方矛盾较为尖锐的追索劳动报酬案件进行调解,促进纠纷彻底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