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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持有毒品 依法领刑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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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丁文娟、浦德民  发布时间:2010-09-05 23:29:37 打印 字号: | |

 

近日,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非法持有毒品案件,被告人谢某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1000

2010年4月29日下午,派出所会同禁毒大队根据特情提供的线索,将一吸毒嫌疑人谢某抓获,并从其身上查获毒18.7克。谢某传唤到派出所后如实交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在被抓的前两天,谢某接到兄弟“八戒”电话电话里“八戒”称其身边有“一批货”并承诺量多优惠。经协商后,谢某拿出和女友的积蓄7000元买了20克。自有了这20克后,谢某再也不需要“蹭食”别人的冰毒了次日晚上就独自享受了1.3克。冰毒到手的第二天,谢某正沉浸在麻将的乐趣中,接到昔日哥们儿的一个电话,说是要“有福同享”两人在电话里商量好在无锡一招商城碰头。一个半小时后,谢某如约来到相约地点,还没有碰到哥们儿,就被警察逮了个正着。民警从其身上当场查获白色晶体状物1包,经鉴定,白色晶体状物净重18.7克,含有毒品甲基苯丙胺成分。

院认为,被告人谢某非法持有毒品甲基苯丙胺,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鉴于其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丁文娟、浦德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