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为民 调解优先”案例之一】
北塘法院在协调行政纠纷中,采取以判促调的工作方式,促进三起行政纠纷一并解决,取得了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案件审理过程中,虽然组织当事人进行了多次协调工作,也取得了较大进展,但一直没有完全达成一致。在此情况下,承办人员调整工作思路,采取调判结合,以判促调的工作方式,在开庭审理后经多次协调仍无法解决问题的情况下,择机安排案件宣判。
案件宣判前,原告方流露出愿意再次协调的意向,承办人员抓住这一有利时机,立即通知组织协调工作。在案件协调过程中,该院和市中院上下联动,共同开展案件协调,对双方当事人晓以利弊,引导双方理性协商,最终促成双方通过协商达成一致解决了争议,不但原告起诉的三起案件以撤诉结案,还为与之有关联的其它行政争议的解决提到了示范和参考作用。
【“司法为民 调解优先”案例之二】 北塘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接待了一位无锡市映山食品厂的来访者荆某,他拿出一张皱巴巴的收据,接待人员看到是一张签署于1998年6月的入股收据,金额为一千元,收款单位是无锡市映山食品厂。 时间过了十几年,映山食品厂已经倒闭,其主管部门也多次变更。荆某多次找到映山食品厂原负责人和村委会、社居均未得到解决。接待人员了解情况后,及时与民丰社居委负责人联系,因为映山食品厂的主管单位多次变更,原始账目已经无法核实,解决难度较大。北塘法院接待法官通过社居委联系到映山食品厂的原负责人出面处理。经协调双方达成协议,该负责人当场支付一千元。前后不过半小时就解决这起时间跨度长的小额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