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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机制”推进重点案件 滨湖法院诉前调解成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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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赵文清  发布时间:2010-09-06 23:05:16 打印 字号: | |

为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从根本上化解涉诉矛盾纠纷,无锡滨湖法院立案庭建立三项机制,强化重点案件的诉前调解工作,取得良好成效。今年5月—8月,共计诉前调解成功涉及土地、拆迁等重点涉稳案件4件,有效消除了不稳定隐患,避免了个案背后可能带来的群体性纠纷。

一是建立重点案件调解机制。根据该院已在立案庭专设立案调解速载组处理简易民商事案件的特点,将诉前协调的重点界定为涉及面广、扩散性强、矛盾易激化,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等不宜直接进入诉讼程序处理的案件等,集中有限的诉前协调资源重点处理最易引发社会稳定问题的案件。

二是建立领导包案调解机制。院长对重大诉前调解案件总负责,分管院长对诉前调解案件包案负责,庭长负责诉前调解的日常具体工作。

三是建立当地政府联调机制。该院与辖区内各街道维稳、拆迁负责人建立联系网络,主动向当地政府通报重点涉稳案件来访动态,积极邀请党委、政府领导参与、指导协调过程。在党委领导、政府的支持下,利用组织优势与政治优势,督促辖区内行政机关积极与当事人从根本上解决争议、达成和解。

 

来源: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赵文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