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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绕路惹纠纷 乘客与司机为2元钱两败俱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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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匡慧敏 庄莉莉  发布时间:2010-09-08 12:17:03 打印 字号: | |

打车遭遇绕路,乘客与司机发生争执,两人大打出手后乘客防卫过当,造成司机受重伤。日前,北塘法院审理了这起故意伤害案,依法判处乘客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

2009年12月4日晚,在外吃过晚饭的洪某从饭店走出来乘坐谢某驾驶的出租车回租住地,平时都是从外国语学校那里过去的,今天司机改了路径,洪某觉得比以往绕路了。无锡市黄巷街道附近,结账时发现要比平日多付2元钱,洪某就不高兴了,开始埋怨起司机谢某。两人就这样不依不饶地对骂“你乘得起就乘,乘不起就不要乘”,谢某的话激怒了洪某。下车时,洪某没有关车门,两人的争执越来越激烈,谢某从车子里拿出一根铁棍,朝着洪某打过去,洪某打得弯下了腰,围观的群众将两人劝开。当谢某再次持铁棍殴打洪某的同时洪某便掏出随身携带的折叠刀刺伤了谢某。经医院诊断,被害人谢某左肺上叶破裂及左肩部受伤,而洪某头部软组织伤。 

案发后,洪某向公安机关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其家属代为赔偿了谢某70000余元。被害人谢某也洪某表示谅解,并请求法院予以从轻处理

 法院认为,洪某在遭到谢某持铁棍殴打时,为使其本人人身免受该不法侵害而采取持刀伤害谢某身体加以制止的行为,是正当防卫,但造成谢某身受重伤,属明显超过了必要限度,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综合考虑,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

 

责任编辑:匡慧敏 庄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