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键字:
  • 栏 目:
  • 高级搜索
您是第位访客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新闻
严抓案件质量管理 滨湖法院“四个严抓”提高审判绩效
分享到:
作者:尤曦红  发布时间:2010-09-14 09:04:56 打印 字号: | |

 

近日,无锡滨湖法院审判绩效推进交流会召开后,该院民一庭就如何进一步提升案件质效指标进行了讨论,针对一些“症结”问题进行了剖析,查找深层的问题和原因,就下阶段如何扎实有效地改善质效指标作出了具体部署。

严抓流程节点管理。将严格落实审判流程管理、抓实抓细节点进度作为工作的重中之中常抓不懈。审判人员从收案起及时关注案件流程各个节点,对简易案件侧重集中调解、书记员先行调解等方法加快审理速度,缩短审理天数。对疑难复杂案件的审理则注重掌握好进度,做好标注,定期制定清案计划,避免案件久搁不动。庭长和审管办定期沟通,对流程表填写不到位、审限手续办理不规范、庭审笔录文书等漏签名等程序性问题,监控到人、责任追究到人。

严抓案件质量管理。在当前民一庭面临工作量加大、疑难案件比例偏多的境况下,始终强调案件质量第一。不断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特别是加强对疑难案件的研究,提高审判人员的司法能力,提高案件质量,有效地降低上诉和发改率。进一步强化庭长、审判长对审判工作的管理职责。通过审判长审核、庭长签发裁判文书,减少差错案件的发生。

严抓老案清理进度。针对民一庭超六个月案件增多的趋势,强调经常性梳理、监督。坚持每周五庭内案件讨论制度,开拓审判思路,提高审判效率。疑难复杂案件及时提交审委会讨论。分管院领导、庭长加强点上的管理,主动介入,对一些临近审限的案件,要加强指导督办力度,做到敢管善管,管出效果。对“四项”案件抓好源头控制,对低效重复鉴定、拖延启动鉴定程序等现象严加杜绝。

严抓诉讼调解工作。在坚持合法、自愿原则的基础上,在庭前、庭中、庭后,适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以调撤率为龙头指标带动其他各项审判质效指标提升,从源头上控制改发案件的产生。继续做好判后释疑、息诉罢访工作,预防和减少当事人投诉。积极委托工会、妇联等部门,协助开展诉讼外的调解工作,有效地借助各种社会力量延伸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社会功能,拓宽基层法院解决民事纠纷的途径,高效率、低成本地解决民事纠纷。 

                

来源: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尤曦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