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键字:
  • 栏 目:
  • 高级搜索
您是第位访客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案件与法
吃醋丈夫持刀杀妻 善良妻子宽容原谅

分享到:
作者:周玉萍 卢凤  发布时间:2010-09-21 08:18:23 打印 字号: | |

 

“我感谢法院的各位领导,感谢周法官对我的帮助,法院给我的5000元钱,对我们母子来说,是雪中送炭啊!”2010920日上午,江阴法院少年庭办公室内,当被丈夫砍伤的龙某从承办法官手中接过5000元刑事被害人特困救助资金时,流着热泪说道。  

夫妻吵架起疑心  丈夫持刀砍妻子

 

今年28岁的龙某是河南濮阳县人,四年前,她与丈夫张某一起来江阴打工,打工的日子虽然辛苦,但夫妻两人自食其力,生活还算过得去。2009年,随着儿子的出生,龙某跟丈夫的日子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丈夫张某对照顾儿子感到烦躁,并经常无缘无故对龙某发脾气,偶尔还拳脚相向,体谅丈夫的龙某默默了忍受这一切。

2010313日,这对龙某来说是个梦魇般的日子。上午8点左右,丈夫张某从单位辞职回家,要求龙某跟其一起回河南老家。由于事发突然,龙某断然拒绝丈夫的无理要求,双方开始争吵。争执过程中,张某想起这两年自己工作不顺利,妻子可能与别的男人有染,才会不同意跟自己回老家。越想越愤怒的张某把龙某用力推到床上,拿起房内的菜刀,大喊“我砍死你!”,便朝着妻子龙某的头面部不断砍击。  

龙某双手抱头不断哀求,也许是感应到母亲的痛苦,床上一周岁的儿子也开始哇哇大哭,妻子的哀求和儿子的哭声终于让张某清醒过来,看着满脸是血的妻子,张某赶紧赶到当地卫生院求救。在把妻子送入卫生院治疗后,张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丈夫被判5年刑 妻子表示已谅解

 

经法医鉴定,张某的砍击行为造成龙某头面部和双手多处骨头骨折、神经断裂,损伤程度为多处轻伤。江阴市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持刀故意杀人,致一人轻伤,其行为确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综合考虑其在犯罪过程中能自动放弃犯罪,并有救助行为,后又能主动自首,而被害人龙某也多次表示愿意谅解丈夫张某的行为,遂判决张某有期徒刑5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当承办法官将判决书送达龙某时,龙某情绪激动,她声音哽咽地表示至今对丈夫的砍人行为仍心有余悸,但一想到丈夫要面对五年的牢狱之灾,又于心不忍。她愿意原谅丈夫,也会带着儿子去监狱探望丈夫,希望丈夫好好改造,争取一家人早日团圆。  

法院为妻子“救急” 人性司法获赞誉

 

江阴法院在审理本案的过程中,承办法官考虑到被害人龙某不仅需要医疗费用,还需要照顾一周岁的儿子,生活十分困难,便向上级领导小组报告,领导小组当即决定将龙某纳入刑事被害人救助机制中,对其发放5000元特困救助资金,当法官将救助金送到龙某手中时,就发生了本文开头的那一幕。据悉,这也是江阴法院首例向刑事被害人发放特困救助资金的案件。

“救助金是为了解决刑事案件被害人暂时的生活困难,但并不能长期救助生活困难的被害人。”江阴法院副院长王新达在介绍刑事被害人特困救助制度时说道,“我们今天救助了这名刑事被害人,但从整体来说,这项工作还刚刚起步,与群众的期待相比,我们还有许多的工作要做”。

 

来源:江阴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周玉萍 卢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