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吕刚伙同他人采用冒充酒店经理,以需要招聘公关人员为幌子,借口要求应聘人员先期交纳“服装费”、“保证金”、“药费”等费用,先后骗得十六位应聘人员现金68685元。日前,崇安区人民法院受理这起诈骗案件,判处被告人吕刚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八千元。
应聘公关被骗 男子决定“拜师学艺”
2009年吕刚来到无锡打工,在路边的站牌上看到一个招聘公关的小广告,照着上面的电话打过去。接电话的人说自己是酒店的经理,姓周,称这个公关要从事“陪酒、唱歌和一些不正当的服务,月薪两万元”。吕刚答应了。面试通过后,周某就要吕刚交培训费、体检费2000元,并告诉吕刚一个账号。吕刚打好钱后,对方又说要交保密费、保证金等。吕刚这才发现自己受骗了。被骗后的吕刚觉得这是一个快速赚钱的门路,决定要加入这个诈骗团伙。于是,吕刚打电话给周某,恳求加入这个诈骗团伙,周某同意后任命他在无锡负责提款,派了王师傅教吕刚具体操作。
被骗男子施计骗人 十六人先后上钩
王师傅给了吕刚三张身份证,要吕刚去办信用卡,并交待由周某负责冒充酒店经理进行游说,吕刚在无锡负责让被害人打钱给他。几天以后,吕刚接到了第一单生意。周某告诉他有个男子来应聘,对方姓李,要吕刚冒充无锡公司的张经理,骗对方将钱汇至吕刚的帐号上。果然,没过多久,李某打电话来了,吕刚要求李某面试,让他下午去酒店找他。在李某刚到达酒店门口时,吕刚打电话说:“你面试通过了,具体的事情你打电话给我们酒店的周经理咨询,他会告诉你要干什么的。当天,吕刚就收到了来自李某的“服装费”900元。之后,周某又让李某三番五次的交了保证金、药费、体检费等等费用合计三万多。
为了防止被害人察觉自己上当,吕刚总是提供多个帐号,称是不同部门分管不同的事,所以有多个帐号来博取对方的信任。如果对方一旦表示要退款就要求赔偿退款手续费。吕刚一伙人就是用这种手段先后骗取了十六人,骗得现金68685元。
崇安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吕刚结伙诈骗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系共同犯罪。但吕刚是从犯,且赃款均已退出,可酌情从轻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