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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勾结搬运工盗卖公司财物 小贩明知赃物仍收购 10人同获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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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彦丽  发布时间:2010-10-13 14:41:57 打印 字号: | |

 

 近日,北塘法院审结了一起参与人数多、偷盗次数多的盗窃案,十名被告人都被判处徒刑

 无锡市兴华塑料厂是一家私人塑料厂,买卖规模不小,雇佣了几十个工人几个司机。梅士平和陆小军是该厂的司机,天天都在为厂子运输大量的原料,出入厂门也比较方便。工作了一段时间,天天看着厂里大量的价值不菲的工业原料,两人就起了歪心,心想,这么多的原料,偷偷运出几包卖钱厂里也不会知道,而且自己也有了额外收入,何乐而不为呢?二人商量后,决定说干就干,立即联络了厂里的六名搬运工,让他们在装货时将一些体积较小的聚乙烯颗粒回料夹藏在要运的货物之间,由他俩带出厂转卖,得到的钱大家一起分。这六名搬运工都同意了。

 2010年3月,几人第一次作案,就成功地将价值1000多元的8包聚乙烯回料运出了厂,之后,梅士平和陆小军找到了一个收破烂的小贩余志海,将这8包赃物卖给了他,余志海明知这些货来路不正,仍然贪图便宜,用650元的价格将其收购。梅、路二人尝到了甜头,胆子也越来越大,在之后的两三个月中,又连续十几次伙同那六名搬运工偷盗厂里的聚乙烯原料将近200包,价值29000余元。梅士平和陆小军把这些赃物都低价转卖给了余志海和另外一名收废品的小贩刘鹏,两个小贩明知是赃物,仍来者不拒,以低价将这些货物全部收购,给兴华塑料厂造成了较为严重的经济损失。几人疯狂的偷盗行为终于引起了厂里的注意,兴华塑料厂很快就报了案,公安机关很快锁定了梅士平等8人,并于2010年6月将他们抓捕归案。几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并且供述了赃物的销赃渠道,并将犯罪所得退赔给单位,两名收破烂的小贩余志海和刘鹏也投案自首。

 北塘法院经审理认为,梅士平等八人盗窃公司财务,数额巨大,已经构成盗窃罪,余志海、刘鹏二人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收购,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最终按照梅士平等八人犯罪情节轻重,依法判决八人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到九个月不等,判处余志海和刘鹏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文中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刘彦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