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成年人案件审理中,审前评估程序的设置,为法官详细了解案件背景、有针对性进行感化教育,进而实现量刑科学化创建了有效载体。随着社会的发展,审前评估特别是跨地区评估工作在实际操作和社会效果上显现出了一些问题,削弱了教育和矫治的效果。
制约因素:
1. 跨地区评估体系不到位导致审前评估工作难度增加。从近年来的司法统计数据看,异地未成年犯罪比例占到总比的90%左右,且相当一部分的未成年被告人系流动人口,没有相对稳定的住所。暂住地的审前评估机构只能调查到他们近期的生活工作情况,而想要了解这类未成年被告人更为详实的情况,就需要向其户籍地的社区矫正部门寻求帮助,但有些偏远地区的审前评估工作落实还不到位,两地合作调查难以开展。
2.少数职能机构利益驱动导致审前评估工作质量下降。在委托外地社区矫正部门调查的情况下,少数机构或人员出于利益的驱使,将出具调查报告与缴费挂钩,违规要求未成年被告人的家属缴纳一定费用,客观上导致评估报告出现功利化趋势,有失客观与公正。一些贫困未成年被告人家庭因不能缴纳费用,矫正部门便迟迟不出具评估报告,影响了案件的正常审理,拉长了审限。
3.审前调查所采集的信息大多流于形式。许多未成年被告人的父母常年在外务工,无法向他们进行调查;亲属对评估对象了解不多,反映的情况只是泛泛而谈;未成年被告人的朋友、邻居、同学出于人情等方面的考虑,不愿提供全面的情况,倾向于隐瞒一些不利信息;社区基层组织因未成年被告人或其父母均常年在外地,对他们缺乏了解而无法提供客观、全面的信息。
对策:
1、建立跨区域评估对接体系。在目前社区矫正评估“本土化”的基础上,拓展评估矫正工作的触角,充分考虑人员的流动性,建立广覆盖、多层级的信息共享平台,紧密部门、地域之间的合作,确保调查报告客观、全面。
2、加强对评估工作的外部监督。突出人民检察院对审前调解评估工作的法律监督作用,加强职能部门的行业自律和机制规范,严查违规行为,杜绝腐败滋生,确保审前调查工作依法公正进行。
3、营造良性的审前评估工作氛围。加强职能部门与基层组织及群众的沟通,适度宣传审前评估工作的地位作用,引导群众理性、客观地对待评估调查,杜绝调查信息的“格式化”倾向,如实、客观地反映未成年被告人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