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自己能够帮“朋友”便宜购买汽车,骗来定金、预付款之后却自己花光。近日,江阴法院审结了这起诈骗案,被告人裴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五千元,且一并退还沈某的44200元。
2010年8月,在淮安市某汽贸公司工作的裴某在工作之时,结识到了在江阴某汽车销售服务公司工作的沈某,在两人慢慢的熟悉过程中,裴某得知沈某要买车,便提出自己能够帮助他,便宜买到一辆悦动,出于对裴某的信任,沈某先后三次将定金、预付款都给裴某,不料,拿到钱的裴某转身便将钱财挥霍一空。而经过几个月还没有见到汽车影子的沈某,才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了。
江阴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确已构成诈骗罪,遂作出前述判决。
【法官说法】
买车的时候,找熟人便宜点,这是多数购车者都会有的心理。购车者要保持良好的心态,正规的交易市场去或找正规的经纪公司,而不要为了图方便或贪便宜,与那些不具备经营资质的车商进行交易,世界上没有免费午餐,各种交易要谨慎,千万不要贪图便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