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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字当头 江阴法院积极推进诉调对接工作解民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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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尹德元   发布时间:2010-11-15 21:47:56 打印 字号: | |

 

江阴法院在案件数量迅猛增长、审判工作和涉诉信访工作压力空前加大的形势,将调解工作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优先手段,进一步拓展诉讼调解的领域和范围,积极推进诉调对接工作,有效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

 

全面构建诉调对接工作平台。江阴法院先后于200612月、20084月在公安交警部门、江阴市总工会设立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和劳动争议巡回法庭,实行专业化审判和巡回审判并举,并成为开展诉调对接工作的有效载体。巡回审判庭在审理案件时,根据实际需要,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下,将一些主要事实清楚、双方争议不大的案件委托或者邀请相关部门组织进行调解。2009年初,江阴法院在立案庭和人民法庭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在当事人办理立案手续前,对婚姻家庭、相邻关系、债务纠纷等适宜诉前调解的民事纠纷,征得当事人同意后移交人民调解工作室进行调解。

 

积极拓展诉调对接工作领域。在诉调对接工作中,江阴法院注重不断扩展调解纠纷类型。除了婚姻家庭、相邻关系、劳动争议、交通事故等民事案件纳入诉调对接工作外,逐步增加了医疗损害赔偿、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新的案件类型,依靠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将一些涉及面较广、矛盾易激化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人民调解员参与解决纠纷的方式更加多样。人民调解员起初仅参与纠纷的调解,后来逐渐扩展到协助法院执行工作,充分发挥调解员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有利于及时掌握被执行人情况和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通过帮助法官做当事人判后答疑和息诉罢访工作,强化说服力和有效性。

 

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为了加强诉讼调解与大调解工作网络的衔接,深化诉调对接工作,江阴法院在依法对基层调解组织进行业务指导的同时,注意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江阴法院与司法局联合召开诉调对接工作推进会,制订《关于深入推进诉调对接工作的实施意见》,依托基层调解网络加强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的衔接;与江阴市总工会共同制订了《关于加强诉调对接工作、构建和谐劳资关系的实施意见》,有效发挥工会组织特邀调解员的作用,合力解决劳资纠纷。建立和完善日常工作联系制度,加强沟通协调和信息互通,定期向有关部门通报诉调对接工作情况。

责任编辑:尹德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