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长法院对所有进入法院司法调整视野的纠纷,从立案到执行完结的各个阶段,落实专人或确定承办人、办案组织,根据案件进程中的矛盾发展变化情况及时处置。根据实际情况,对有重大信访风险的进京赴省、群访、集中访、非正常访苗头的案件,提前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该院立案部门对有诉讼意向,但不属于法院主管或者本院管辖的有重大信访风险的案件,及时与主管机关或有管辖权的法院通报情况。同时积极设法组织调解,不转移矛盾、不回避问题。在案件受理及审判时充分落实诉讼风险告知制度,使当事人对可能承担的诉讼风险有充分了解,减小其裁判后的心理落差,从而减少由此产生的涉诉信访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