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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司法之力,奏和谐篇章——记崇安法院民一庭法官吴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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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0-12-02 09:44:32 打印 字号: | |

 

自2010年4月被任命为见习助理审判员以来,吴伟同志迅速完成了从书记员到见习助审员的角色转变,成长为民一庭新生代审判力量的中流砥柱。从开始从事民事审判工作的那天起,他就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自己的根本职责,坚持办理案件着重调解的原则,努力探索出一条提高审判效率、降低诉讼成本,有效消除各种不稳定因素的民事纠纷调解路子,坚持庭前调解、庭中调解与庭后调解相结合,将调解贯穿于审判的全过程,取得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短短几个月,已审结案件55件,超额完成了见习期审判任务,其中调解撤诉结案41件,调解撤诉率达74.55%,先后有两批当事人送来锦旗致敬。

 

 因案制宜,缓和矛盾,用心调解  

 

为最大限度的促成案件当事人和解,吴伟在主持调解前总是尽可能的做好外围工作,以了解案件的起因,抓住纠纷的实质,因人而异,因案制宜,针对不同当事人不同的心理反应特征,巧妙抓住当事人的心理,有针对性地做好疏导工作,并在调解过程中营造宽松的气氛,让当事人情绪放松地表达自己的意见,由浅入深地逐步推进可行方案,把握节奏,促进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纠纷。如他审理的一起钱某诉杨某等人所有权确认纠纷,原告钱某系死者之父,被告杨某等人系死者之舅,死者去世后留下房屋一套,除了原告已无其他继承人,如果单从表面案情来看,这个案件并不复杂,法律关系明确,权利归属清楚,但在审理过程中,吴伟觉得不能就案办案,而应从引发纠纷的初始原因出发,力求从根本上化解双方的矛盾。经多方了解,讼争房屋系死者之母所购后遗留给死者,原告与死者之母早已离异多年,死者一直跟随母亲生活,原告对死者的日常照顾并不多,相反,被告作为死者的舅舅,经常照顾接济死者母子的生活,甚至为了替死者之母治病、为死者办理丧事等背负了沉重的债务,而原告不愿承担债务的做法引得他们极为不满,双方一度为此剑拔弩张,鉴于此,吴伟从亲情伦理角度出发,引导双方以理性坦诚的态度处理纠纷,经过多次耐心细致的思想疏导,通过拉家常的方式,最终在平和友好的氛围中,成功促成了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讲情说理,据章依法,着力化解纠纷

 

 讲情说理,据章依法,着力化解纠纷是吴伟引导当事人言和息诉的有效方法,通过进行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唤醒当事人的良知,引导当事人化解矛盾。在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原告经人介绍,将自己全部的血汗钱借给了被告,而被告却对还款一拖再拖,即便是在原告起诉后,被告依然避而不见,法院送达的诉讼材料都被退回,案件审理顿时陷入僵局,原告亦为此心急如焚。在这种情况下,吴伟辗转奔波于被告单位、物业、居委之间,终于掌握了被告的确切住址,并利用下班时间亲自上门送达,对被告进行思想教育、讲解法律规定,为其分析清楚其中的利弊关系,并引导被告进行换位思考,把自己置于出借人的角度来理解原告的心情,终于,被告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做法,主动提出与原告就还款问题进行协商,最终取得了双方都满意的调解结果。当看到自己的权益得到了法律的保障,自己的血汗钱有了着落时,原告亲自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因势利导,巧借外力,多方调解

   

调解的特殊作用是沟通解怨,在调解过程中,为了实现调解的特殊作用,吴伟在保持中立的前提下,善于借用外力,化不利为有利,化干戈为玉帛,促成调解。在审理一起涉及军人离婚纠纷时,原告称被告对其实施身体暴力和精神暴力,坚决要求离婚,而被告则坚决予以否认并表示不同意离婚。为妥善解决纠纷,也为切实保障在役军人的合法权益,吴伟两次奔赴浙江部队,与被告进行谈话,宣传法律知识,做好心理疏导工作,同时,邀请部队政治处的政工干部一起出面,配合进行调解。在他的耐心说理、说法和部队政工人员的协助疏导下,被告当场表示同意离婚。  

无论是审理哪一起案件,吴伟都十分重视当事人的感受,无论面对大事小情,都能很好地跟当事人沟通,帮助他们化解纠纷、解决问题。他相信,只要付出十二分真心,以平和淡泊的心态,和风细雨的平等对待每一位当事人,必能换回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理解与尊重,必能让当事人切实感受到法律的公正和温暖。正如锦旗上所书,“公正亲和”是老百姓对这个年轻的初任法官的最高褒奖。

责任编辑: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