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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湖法院知识产权庭受理首起刑事附带民事知识产权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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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包文炯  发布时间:2010-12-02 10:11:45 打印 字号: | |

 

随着“三审合一”改革试点工作的深入推进,滨湖法院知识产权庭日前受理了第一起刑事附带民事的诉讼案件。犯罪嫌疑人曹某因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犯罪被提起公诉的同时,商标权利人也向曹某提起了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的附带民事诉讼。滨湖法院受理该案后,合议庭对案情作了全面深入分析。由于案侵权产品尚未进入销售渠道,未直接造成商标权利人物质损失,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不符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起诉要求。在承办法官释明后,商标权利人撤回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另行单独提起了商标侵权的民事诉讼。

  由原合议庭审理上述民事纠纷,便于承办法官全面了解案情,能够有效提升审判效率,实现民刑双轨化、同步化审理,在严格适用刑事法规定罪量刑的同时,灵活运用民事审判手段处理侵权纠纷。知识产权价值的无形性客观上决定了侵权行为损害的不确定性,需要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三审合一”审判机构优势。由同一合议庭审理民、刑相关案件,有助于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定罪量刑与民事赔偿相协调,从而确保了认定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的统一性和科学性。知识产权“三审合一”指导下的民刑双轨制审判,在有效打击知识产权犯罪,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同时,能够高效保护受害人的权益,实现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手段的多样化。

  目前,两案正在审理中。

来源: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包文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