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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长法院全面规范立案工作促进当事人诉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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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迎春  发布时间:2010-12-02 10:22:26 打印 字号: | |

 

南长法院以保护当事人的合理诉求和诉权实现为出发点,全面规范立案工作,不断提高立案工作质量和效率,为当事人充分有效行使诉讼权利提供了有力保障。

 

深入推进立案公开工作。实行“阳光立案”,做到立案“三公开”,即立案人员身份公开、立案程序公开、诉讼费收取公开。在服务窗口放置工作人员姓名牌、公示党风廉政监督电话;在立案大厅显著位置,张贴诉讼流程图、案件受理条件、诉讼费收费标准等醒目提示,使当事人了解诉讼程序。

主动告知诉讼相关风险。在立案过程中,主动告知当事人诉讼风险、可选择的诉前调解等诉讼外纠纷解决方式,以及诉讼不当、不按时交纳诉讼费、举证不能、执行不能等可能导致的不利后果和法律风险,切实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

严格做好立案审查工作。一方面,及时将符合诉讼条件的合理诉求纳入司法解决的范围,保障当事人诉权的实现,防止当事人因告状无门,而导致社会不稳定、不和谐因素的出现。另一方面,防止少数当事人滥用诉讼权利,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提起的不当诉讼。

积极开展司法援助工作。对年老体弱、身患疾病或身体残疾等行动不便的群众电话或来信要求立案的,开辟立案“绿色通道”,提供预约立案和上门立案服务。积极落实司法援助工作,主动告知困难当事人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的权利、条件和办理流程,对符合条件的,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探索完善随机分案工作。全面推行以随机分案为主、手工分案为辅的分案模式,对于因特殊原因确实需要变更案件承办人的,通过严格的程序进行规范操作,严格控制审判人员变更比例。随机分案的全面推行,既减少了案件流转环节,又减少了分案的人为因素,为当事人诉讼权利及实体权利的实现提供了有力保障。

 

                                    

责任编辑:吴迎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