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长法院制定2011年“十项”公开承诺书,力争将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成为同人民群众沟通的桥梁、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平台和展示人民法院良好形象的窗口。
大力开展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各项便民、利民、惠民的工作机制,不断改善服务设施,提升服务水平和层次,为人民群众提供整洁、舒适和便捷的诉讼环境。
诉讼服务中心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坚持做到态度热情、举止得体、用语规范、服务周到,并着统一制服挂牌上岗,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实行审查、立案、登记、收费、诉讼材料收转、约见法官等“一站式”服务,使当事人能在大厅内将立案等手续一次性办完,减少当事人诉累。
实行“阳光立案”,做到“三公开”,即立案人员身份公开、立案程序公开、诉讼费收取公开,整个立案过程都置于群众监督之下,确保立案依法合规。
对涉农案件、涉民生案件以及涉及弱势群体案件,建立立案移送“绿色通道”,及时立案,及时移送,及时处理。
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的,随时审批,快速办理,并适当放宽对农民工、下岗职工、孤寡老人、残疾人、未成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救助条件,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让生活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保护弱势群体的诉讼权利。
积极开展诉前调解工作,不断完善规范诉前调解流程,提高诉前调解案件办理效率和质量,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以最有效、最快捷的方式化解纷争。
全面推行随机分案工作,严格控制审判人员变更比例,减少分案的人为因素,避免法官挑选案件办理和当事人挑选办案法官的不正常现象,从源头上堵塞“关系案”、“人情案”和“权钱交易案”,有效促进公正廉洁司法。
热情接待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认真倾听人民群众信访诉求,并及时进行处理。不断加大涉诉信访工作处置力度,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
抓好诉前财产保全、公示催告案件的办理等工作,对当事人提交的诉讼材料及时进行审查,实行随到随办,不断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有效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