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滨湖法院对拒绝前夫孙某探视小孩,并暴力抗法的被执行人黄某实施司法拘留15日。慑于法律威严和执行声势,黄某主动与孙某达成探视协议,从而使一起三年来连续申请执行的探视权纠纷执行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黄某(女)与孙某原系夫妻关系。2007年10月经过该院调解离婚。离婚调解书确认,双方离婚后,儿子孙某某(时年2周岁)由黄某抚养,孙某可每月探视小孩两次(探视方式、时间由双方自行约定)。调解书生效后,因双方为小孩探视问题意见不统一,多次发生争执互殴,孙某无法正常探视小孩。2008年4月,孙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女方按照调解书的约定让其行使探视权。法院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多次做双方工作,促使双方就探视问题达成协议,孙某得以重新探视儿子。
后双方为探视问题又多次发生争执,黄某又拒绝孙某探视儿子。孙某于2009年4月再次向法院申请执行,经过执行法官多次做工作,最后孙某考虑双方为小孩探视问题发生争执可能影响小孩健康成长,表示暂不要求探视小孩,待以后方便时继续行使探视权,为此向法院撤回该次执行申请。2010年6月,小孩已经上幼儿园,孙某第三次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探视儿子。立案后,执行法院第一次传唤黄某谈话,黄某以孙某探视方法不当影响小孩健康成长为由,明确表示拒绝孙某行使探视权,又说其工作忙,法院今后不要再来找她了,并拒绝与孙某协商探视问题。后执行法官两次电话通知黄某到庭,黄某均不予理睬。
在此情况下,执行法官上门向黄某送达执行传票,黄某不在家,其母亲表示黄某一定会来解决,但事后黄某未到庭;执行法官再次登门送达执行传票,并在传票上注明:如拒不到庭,法院将依法实施拘传。黄某按照执行传票指定的日期到庭后,又明确表示拒绝孙某探视儿子。执行法官耐心说服黄某:每月让孙某探视小孩两次,考虑小孩年纪小,时间半小时,由执行法官到场陪同监督。但黄某对法官的劝说非但不予理睬,还指责法官老是找她“麻烦”,干脆辱骂起法官来。鉴于黄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并辱骂执行人员,法院决定对黄某实施司法拘留,拘留过程中,黄某又骂又踢,踢坏热水瓶两只,打伤咬伤执行人员各一名。
黄某被拘留后,考虑黄某对抗情绪激烈,执行人员先后两次提审,稳定其情绪,化解其与孙某的矛盾,督促其履行配合孙某探视小孩的义务,在此期间拘留所管教干警和黄某母亲也协助法院做了黄某大量的思想工作,终使黄某认识到其妨害法院执行和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性,向执行法官表示认错,其母亲也代其赔偿了受伤执行人员的医疗费及损坏的热水瓶,并代黄某与孙某达成探视小孩的协议。鉴于黄某的悔过态度较好,且双方已就探视问题达成协议,在黄某被拘留六天后,法院决定提前对其解除司法拘留,从而使一起三年来连续申请执行的探视权纠纷执行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