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人员张某在一次吸食毒品后产生幻觉,纵火焚烧了自家屋内的被褥,并阻止他人进行灭火。北塘法院审理了这起放火案,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
张某今年36岁,没有工作,游手好闲,吸毒成瘾已经五年有余。这几年中,他曾经两次因为吸毒被判处罚金和行政拘留,还曾因为持有毒品被判处有期徒刑。但泥足深陷的他却无法摆脱毒品的控制,出狱后继续吸毒。2010年2月,张某与母亲和弟弟吵了架,然后郁闷地在自己的卧室里吸食了毒品,然后就睡觉了。凌晨,张某突然醒来,迷糊的他觉得有人在说自己的坏话,说他事业不成功、老婆离婚、还吸毒,这么大年纪了一事无成,于是,愤怒的他就拿打火机将自己被子的四角全部点着,并且把自己家一楼的前后门全部锁上,不让他人进来。几分钟后,他的母亲朱老太发现儿子房间里有烟冒出来,惊慌失措地来敲门,发现前门后门全部锁死。张某不仅拒不开门,还大喊大叫说:“谁冒充我娘的声音来骗我,想害死我!你再冒充我娘我就拿刀劈死你,拿煤气烧死你!”朱老太只好叫自己的小儿子和邻居前来帮忙,然后打119报警。张某的家在一处小巷子里,全是联排的二层私房,一旦火势蔓延,后果不堪设想。
接到朱老太的求助,邻居小伙儿李建设连忙赶来,和朱老太的小儿子一起奋力把张某的房门踢开,由于用力过猛,李建设右腿骨折。门开后,大家发现房间内浓烟滚滚,床上的被褥、枕头、席梦思床垫等都被烧焦,连房顶的灯都被烤糊了,四壁熏得漆黑,张某也被多处烧伤。后来消防队员及时赶到,将火势扑灭,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后来经过调查,邻居说,张某在去年9月份就已经放过一次火,不过被家人及时扑灭。
北塘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明知吸食毒品会产生幻觉,仍然吸食,导致自己处于精神障碍状态,在居民聚居区放火,危害公共安全,应承担刑事责任,但由于其认罪态度较好,犯罪时又处于精神障碍状态,酌情从轻处罚,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文中所用均为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