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是菜场的小贩,为人热心爱帮忙,没想到正是因为自己的热心引发了一起交通事故,不仅好事没办成,还使得车毁人伤,赔了一笔不菲的医疗费。近日,北塘法院审理了这起交通事故案。
张某和卞某都在无锡某菜场摆摊卖菜,平时关系较好。一日,卞某临时收摊,称家里有急事要回去处理,一旁的张某坚持要开电动车送卞某回家,卞某也经不住张某几番热心地劝说。就这样,严禁载人的电动车在路上开始飞驰起来,一路上张某骑着电动车忽逆向行驶,忽风驰电掣。由于车速太快且刹车不灵,在某路口拐弯处,张某的电动车撞上了同样超速行驶的大货车。事故后,张某和卞某均被送往医院抢救,后座的卞某腿骨骨折,受伤严重。。
经法院审理,认定卞某承担小部分责任,剩余大部分由张某和超速货车司机承担同等责任,张某和货车司机分别赔偿卞某医疗费数万元。郁闷的张某不能理解为什么做好事反而自己要赔偿,故拒绝履行赔偿义务。案件执行后,承办法官解释,张某应当知道电动车不准载人,在刹车不灵的情况下依然载人高速逆向行驶,已经违反了交通法的相关规定,应当承担事故相应的赔偿责任。最终,张某自觉履行了赔偿义务,并表示今后忙帮做事除了热心外,更要先冷静想想合不合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