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无锡市南长区人民法院在审判法庭完成了同步显示庭审记录工作,这标志着该院“三同步”(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同步记录、同步显示庭审记录)工作的全面完成。
所谓同步显示庭审记录就是在双方当事人、法官席上设电脑显示器,与书记员的电脑连接,实时同步显示书记员电脑录入的庭审记录。当事人可以随时核阅庭审记录,认为记录错误或不完整的,可以向法官提出申请,要求修改或补充。同时可以引导广大法官和书记员更加注重提高庭审质量和效率,进一步规范庭审活动。
实施庭审“三同步”工作是该院近年来落实司法公开、规范司法行为、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提高审判工作信息化水平的又一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