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活动中,江阴市人民法院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牢固树立能动司法理念,坚持把化解社会矛盾放在工作首位,统筹兼顾、标本兼治,深入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为推动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牢固树立涉诉矛盾纠纷化解一盘棋思想,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将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作为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落实“领导包案、领导参与、领导问责”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措施和工作要求,努力提高工作成效。
结合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积极推行建立“乡村社区司法协理员”制度,从源头上预防纠纷。认真贯彻落实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加大诉讼调解工作力度,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深入推进诉调对接工作,全过程、宽领域、深层地推进诉讼调解和大调解机制的对接,通过建立健全诉调对接工作的协调运行机制和管理考评机制,实现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有机衔接。完善矛盾纠纷分类排查机制。对于交通肇事、医患纠纷、劳动争议和拆迁案件等四类矛盾易激化案件的清理排查工作,及时发现涉诉矛盾纠纷并予以化解。
对于梳理确定纳入清理范围的涉诉信访案件,明确责任,实行四定一包、一案一策,确保一个涉诉信访矛盾“有一个化解方案、有一个工作计划,有一套化解措施,有一个处理结果”,立足实际解决问题。在化解过程中,着力加强疏导和引导,努力提高息诉率。对于无理缠访、闹访的情况及时依法处置,确保涉诉信访秩序依法、有序、规范。通过扎实开展涉诉矛盾纠纷清理,逐案落实、逐案化解,切实提高集中化解工作效果。
建立涉诉矛盾纠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通过在立案、审判、执行、信访等诉讼过程中,根据已经掌握的动态信息,对涉诉矛盾纠纷影响社会稳定的潜在风险进行先期预测、先期研判,为涉诉矛盾纠纷的根本化解提供决策依据。主动向党委、人大、政法委汇报,加强与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沟通与联系,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法院理诉、政府解难、多元化解”的工作机制,动员社会力量,发挥社会优势,引导社会舆论,努力创造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集中化解涉诉信访矛盾,需要一支过硬的组织队伍。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坚持在提高队伍素质上下功夫。大力推广陈燕萍工作法,加强学习培训,努力将陈燕萍工作法融入审判工作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坚持“对外有访必处,对内有责必究”的工作原则,从涉诉主体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影响司法公正的关键环节入手,进一步优化审判管理工作,有效提高审判质量、效率和效果。通过充分调着力提高队伍素质,坚持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坚持公正廉洁司法,最大限度地减少涉诉矛盾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