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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能动司法保障金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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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0-12-27 12:39:28 打印 字号: | |

 

    本报讯 (记者 娄银生 通讯员 翟 敏)“我们江苏建行的诉讼债权金额回收比例在全国是最高的,这直接来源于法院维护金融安全工作的能动司法。”在12月22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服务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维护金融安全工作座谈会上,建行江苏省分行副行长樊庆刚有感而发。此次座谈会上,江苏高院与辖区内金融监管机构和22家金融企业负责人进行“面对面”座谈,共商共建大计,共谋转型发展。

    据了解,江苏全省法院近五年来一审共受理各类金融纠纷案件448014件,审结434065件,结案标的额达951.98亿元;受理金融执行案件89252件,申请执行标的额约440亿元,执结案件83206件,执行到位标的额约339亿元。去年底,江苏高院出台了《关于当前形势下审理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今年4月,又出台《关于为我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

    座谈会上,来自金融监管机构和金融企业的代表们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江苏高院将结合正在制定的有关司法文件和即将推行的工作措施,对座谈会上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研究。

 

来源:人民法院报 12月27日版
责任编辑: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