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后的小坤从老家湖南来无锡打工,无奈学历太低,一直找不到工作。2009年,小坤在买假文凭的过程中,经人介绍开始为“洪老板”制作假证。
“洪老板”在制作假证的圈内小有名气,手下有几个“工作团队”进行流水作业:有人负责四处张贴小广告;有人负责用电脑编排打印;有人负责加盖钢印、贴膜;还有人负责接受资料以及将制作完成的假证送出。
在“工作”中,小坤巧合地发现自己的姑姑阿桃也在老乡的介绍下,为“洪老板” 张贴办理假证的广告。没多久,阿桃又联系、介绍了自己的哥哥、弟弟、外甥以及90后的儿子,组成“家庭作坊”,利用电脑、打印机及假印章、印模等工具开始合作造假。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2010年3月,六人逐一落入法网。锡山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六名被告的行为已构成伪造居民身份证罪、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和伪造金融票证罪,决定数罪并罚。根据六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和犯罪情节的不同,法院最终判决六人有期徒刑一年至两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