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新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在全省率先实行“诉前伤残及三期鉴定”,积极督促赔偿义务人尽快支付赔偿款,为当受害人维权建立了“绿色通道”。一年来,共督促执行300余案次,免执行手续及零成本发放赔偿款624万元,对受害者提供了及时高效完整的司法援助。
“没想到事故处理完毕后能这么快就调解了,没想到打官司只用这么少诉讼费,没想到赔偿款这么快就到位了,没想到不用执行就从法院领到钱了”。近日,当来锡打工的樊某到法院领取首笔12万元赔偿款时,激动地一连说了几个没想到。年过半百的樊某在无锡一家工厂当门卫,收入甚微。一场车祸让他的颅脑受损,丧失了劳动能力,为垫付医药费家里已是债台高筑。据了解,像樊某一样的受益者比比皆是,而这种工作模式在工伤赔偿和道路交通类案件中尤其显现出优越性。“道交类案件从法院立案、伤残鉴定、安排开庭到拿到赔偿款一般需要半年时间,但开发区法院只用了一个月时间,确实没想到。”樊某的律师介绍,法官发现樊某符合鉴定条件后立案前马上安排其作伤残鉴定,节省了大量的时间。
“如此可以让受害人以最低的成本、最快的时间拿到赔偿款。”法院副院长成英介绍道,从交通事故处理开始,法院就积极介入,为那些刚处理完事故责任、由交警部门或公调对接部门进行调解的部分案件当事人提供现场服务。对于经常出现的保险公司迟延付款的问题,法院积极做好释法工作,鼓励保险公司在调解过程中就将强制保险与商业保险合并处理,保证受害人及时得到赔偿款。对于那些逾期尚未到帐且当事人急于执行的案件,法官也及时与保险公司沟通,督促其尽快付款,避免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减少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