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赡养纠纷的成因:
1、法律意识淡薄。部分赡养人法律意识淡薄,漠视赡养老人这一法律义务,即使在判决、调解生效后,依然有着赡养问题是家务事,法律不该管的错误思想,缺乏尊老爱老的责任感。
2、经济条件差导致赡养能力不足。部分家庭经济条件较差,自顾生活及抚养自己子女已经消耗大部分家庭收入,家庭负担较重,故以此为由拒绝赡养老人。同时,部分老人并未受到社会保障体系的全面覆盖,未享受到完全的社保福利,生活缺乏保障也是引发纠纷的重要因素。
3、家庭财产分配引发纠纷。在多子女家庭中,因认为老人的财产分配不均而引发的纠纷占多数,主要集中在房产、存款等利益分配方面,认为多分财产的应多赡养,少分财产的就少赡养或者不赡养。
4、家庭新旧矛盾引发赡养纠纷。部分父母子女同住的家庭,因过去生活中特殊家庭关系、与父母的亲密程度、情感沟通代沟问题甚至婆媳关系处理不当等家庭矛盾都容易引发赡养纠纷。
5、老人再婚引发的赡养问题。老人再婚后,重组家庭中继子女、继父母、生子女、生父母之间的种种不和可能导致多个子女对自己的赡养义务相互推诿,造成老人无人赡养的局面。
建议:1、建立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及时化解赡养纠纷。从亲情的感化入手、法律的角度出发,深入到家务事的细节中来,提倡尊重、互谅的方式解决纠纷。同时,积极联系当地社会保障部门,就具体案件进行沟通协商,依靠街道社区,亲戚邻里等等社会力量的有序参与,拓展纠纷化解的宽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化解纠纷的整体合力。
2、建立回访制度。案件完毕后,不定期地与当事人取得沟通联系,了解赡养现时状况,避免赡养纠纷案件的敷衍履行、临时履行,有效避免纠纷的再发生。3、坚持以案说法,扩大办案社会效果。注重《婚姻法》、《继承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赡养老人不仅是道德要求,也是法律义务,营造以积极赡养老人为荣,以漠视家庭责任为耻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