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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法院积极探索外地籍未成年犯审前评估和社区矫正模式成效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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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汤洁  发布时间:2011-01-19 11:15:07 打印 字号: | |

 

去年以来,宜兴法院积极探索外地籍未成年犯的审前评估和社区矫正模式,取得了较好效果。2010年,外地籍未成年犯社区矫正的适用率占适用社区矫正未成年犯总人数的50%,比2009年上升10%,且无一被撤销缓刑。

一是庭前充分准备。针对外地籍未成年犯的法定代理人出庭率不高的情况,制作《告家长书》并在送达起诉书副本时一并邮寄送达给法定代理人,鼓励其积极出席庭审,充分发挥亲情感化在庭审教育中的有效作用。

二是广泛征求意见。在庭审中就能否适用社区矫正、在何地进行社区矫正等问题向公诉人、社区矫正机构征求意见的同时,还将法定代理人的意见纳入评估范围。如未成年犯在其户籍地接受矫正的,则要求法定代理人作出关于加强对未成年犯的监管的承诺。

三是加强联合监管。对于愿意在宜兴本地接受社区矫正的外地籍未成年犯,在帮教中心对其进行矫正、帮教,并安排住宿和就业。与社区矫正机构保持密切的联系,关注其接受社区矫正的情况,联合矫正机构共同做好教育监管工作。

四是定期跟踪帮教。通过与外地籍未成年犯进行通信,并且定期与其所在的外地矫正机构进行联系或者到其所在的宜兴本地矫正机构进行了解,更好的掌握其平时表现及思想动态,帮助其更好的融入社会。

 

 

责任编辑:汤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