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为我们主持公道,有了这笔工资,我全家终于可以安心回老家过年了。”1月17日,在离春节不到20天的时候,一对来自贵州的农民工夫妻拿到了来江阴打工一年的工资,然而就在一个月前,他们还在为下顿饭钱而担忧。
2010年初,来自贵州的吴某夫妇来到江阴打工,刚好种植大棚蔬菜的李某缺少帮手,于是夫妻俩一起留在了李某身边干活,李某答应包吃包住,每月支付500元生活费,等过年时支付吴某23000元,支付吴某妻子20000元。李某到大棚“视察”时经常见不到吴某的身影,于是对吴某心存不满,2010年12月,离约定的一年时间还没满,吴某又提出要提前回老家,李某便借此将吴某夫妇解雇,当初答应的报酬也只字不提。眼看着和妻子辛苦一年却“颗粒无收”,愤怒的吴某去找李某算账,结果没找到吴某,于是将李某的妻子暴打一顿,为此还惊动了当地警方。
妻子被打后,李某更不愿支付工资,吴某夫妇无奈之下将李某告上法庭,要求讨回工资。江阴法院青阳法庭受理此案后,考虑到春节临近,外出打工的农民工都急于回家过年,而农民工工资关系着一家人来年的生计,于是由庭长亲自出面带领人员调解员做调解工作。调解中,法官发现双方对于劳动报酬的具体数额争议很大,而当初没有订立劳动合同,因此证据十分匮乏,加上吴某曾将李某的妻子打伤,更是激化了矛盾,李某甚至提出要告吴某打人,要吴某赔偿医药费。为了更好的解决纠纷,法官数次将原被告分开做工作,通过释法明理,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由李某一次性支付吴某夫妇共计36000元。
调解协议达成当天,被告李某当场依协议履行完毕,现在吴某夫妇拿到了拖欠已久的工资,终于可以心满意足的回家过个团圆年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