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制日益完善的今天,弱势群体更加期盼依靠法律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为破解弱势群体的诉讼尴尬,让更多人享受司法的温暖关怀,宜兴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不断探索实践,以真情铺就起司法救助的阳光大道。
救助感人心
2010年10月,宜兴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接待了一对特殊的当事人。这是一对聋哑夫妇,年逾五十且长期没有工作,生活十分困难。十几天前,夫妇两个突然接到噩耗,他们唯一的女儿搭乘同事的汽车在经过宁杭高速宜兴段时遭遇车祸当场死亡。白发人送黑发人,满怀伤痛的夫妇俩希望法院能为死去的女儿讨回公道。在详细阅读案件材料和当事人家庭相关情况证明后,法官告诉他们,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设有专门的绿色爱心通道,像他们这样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司法救助。夫妇俩将信将疑地填好了申请表格,没想到半个多小时后就被告知已经获批缓交诉讼费,而且诉讼服务中心还专门为他们联系了法律援助,并请承办法官与他们见面,提醒他们在诉讼取证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没有花费一分钱就立了案,还额外获得了那么多帮助,夫妇俩深受感动,频频竖起大拇指向法官表达自己的感谢之情。
多年来,宜兴法院通过开设绿色救助通道、下放司法援助审批权等措施构筑起高效快捷的诉讼救助体系。仅去年一年,宜兴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就办理缓、减、免诉讼费案件47件,诉讼费总额约30万元。
帮困还需“巧”
“帮人要帮到点子上,救助困难当事人更要讲究一个‘巧’字。”这是宜兴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所有人员在司法援助工作上的一项共识,只有根据当事人实际情况灵活应变,才能达到以最少的花费、最短的时间实现当事人最大的诉求的帮困效果。
2010年初,一对外地夫妇匆匆来到宜兴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请求法官帮助他们讨回应得的劳动报酬。在讲述中,法官了解到这对夫妻丈夫徐某,两人都是来宜兴打工的。临近年底,在外辛苦一年的徐家夫妇早早就买好了火车票准备回家过年。雇佣他们的老板谈某却迟迟不肯支付应给的2500元工资。眼看离原定回家的日子只剩四天,走投无路的徐某只能硬着头皮来到法院,请法官帮忙讨回自己的工资。考虑到案件的紧迫性和特殊性,法官选择了诉前调解。当天,法官连续多次电话联系徐某的雇主谈某,对他明之以法,晓之以理。经过数小时的说服解释,到了下午四点多,谈某终于转变了思想,态度开始软化。随后承办法官又趁热打铁,驱车赶至20公里外谈某的工厂,最终让谈某如数付清了拖欠徐某的工资款。
案结情未了
案件审判过后救助是否就该功成身退了?对于那些打赢了官司却拿不到应有赔偿的困难当事人,宜兴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帮扶还在进行之中。
两年前,蒋氏母女被潘某驾驶的一辆三轮农用运输车撞倒,受伤严重。在抢救治疗过程中,两人前后花去医疗费17万余元,其中潘某只支付了45000元。因无力支付继续治疗费用,母女俩将潘某告上法院,要求被告潘某先行支付剩余的首期医疗费13万余元。法院审理后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判决潘某赔偿医疗费13万余元。然而因为害怕面对高额的赔偿责任,家底微薄的潘某不顾法院的判决,匆忙逃到了外地躲藏起来。蒋家人拿着判决书却讨不到赔偿款,眼看伤者的治疗被迫中断,情绪十分激动。面对这样的情况,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议原告方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并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当事人的困难实际,为当事人争取救助。最终,在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协调和执行部门的努力下,潘某委托律师出面与原告达成了调解协议。不久前,诉讼服务中心帮助伤者母女申请的15000元执行救助金也发放到位,让这个横遭惨祸的家庭再次感受到了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