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召开的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座谈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出席座谈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主持座谈会。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出席座谈会并发言。王胜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人民法院要深入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本质特征,努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王胜俊说,要深入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政治性,始终保持人民法院工作正确方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我们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具体体现。深入理解这一本质特征,人民法院必须始终坚持正确方向,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工作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必须始终坚持能动司法,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重大战略部署,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必须始终坚持严格执法,认真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有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王胜俊指出,要深入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人民性,努力维护人民权益。人民性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本质属性,也是人民法院的本质属性。深入理解这一本质特征,人民法院必须高度重视回应群众关切,把司法为民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高度重视司法公开民主,通过推进司法公开民主不断促进司法公正。必须高度重视完善司法为民机制,认真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推动和谐社会建设。
王胜俊指出,要深入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科学性,切实维护法制统一和权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符合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统一、系统、分层的科学要求。深入理解这一本质特征,人民法院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完善。必须做好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努力提高司法解释质量。必须加大科学管理力度保障裁判统一,确保人民法院正确贯彻执行宪法和法律。
王胜俊强调,要深入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开放性,推动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持将继承传统、借鉴经验和制度创新有机结合起来,充分体现了其先进性、包容性和开放性。深入理解这一本质特征,人民法院必须注重发扬人民司法优良传统,注重借鉴国外有益司法经验,注重推进司法理论和实践创新,使人民法院工作始终保持健康发展态势,推动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王胜俊最后强调,人民法院将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为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进社会公平正义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